|
首都综治办和北京市公安局出台工作意见:凡是发生在居民社区里的刑事案件,社区民警必须在案发24小时之内将案件情况在“社区治安警情公示栏”中公布。
该工作意见要求,年底前全市各城镇社区范围内应安装并投入使用社区“治安警情公示栏”,公示栏将被安放在社区居民经常出入的路口的醒目位置。公示栏的起始日期为每年1月1日,各类案件年内发案数量将累积计算。
据了解,公示栏投入使用后,内容将统一由当地派出所的社区民警负责更换,并由社区民警和社区治保会共同负责维护。公示栏工作的落实情况还将被纳入街道(乡镇)、派出所以及社区民警本人的年度工作考核中。
公示的刑事案件的内容包括:发生在社区内居民家中的入室盗窃、抢劫案件;发生在社区居民住宅楼下、平房(院)外以及停放在社区内指定位置的机动车盗窃案件;除上述犯罪类型以外的其他发生在社区内的够刑事立案标准的案件。(赵戎)
|
| 请注意: |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人民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 您在人民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人民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或人民日报网络中心反映。
|
|
|
|
|
 |
 |
|
| *人民头条 16元/月发送TTD到8166订阅*
|
| 第一手的新闻资讯,让您立刻掌握天下大事! |
| 人民资讯MINI站 联通用户发送
N 至9510 |
| 人民网手机门户 北京移动用户发5988到01268 |
|
|
 |
|
 |
|
|
|
| 专题推荐 |
 |
| 健康指南 |
 |
| 招商信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