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4月18日13:46


西安一女村支书侵占10万元公款被判刑5年半

  新华社西安4月18日电(陈川、邓飞帆)西安市新城区北张家村原村党支部书记袁义琴,利用职务之便将10万元公款非法据为己有。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近日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袁义琴有期徒刑5年6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56岁的袁义琴在担任北张家村党支部书记时,于 1993年11月三次从某公司分别借款6000元、10万元及40万元,共计50.6万元。其中,第一次借的6000元已支付了村干部的工资,第三次借的40万元转入北张家村账上用作公款,可第二次借的10万元却被其以现金方式提走,没有入账。1994年1月25日,袁义琴向该公司还款时,始终无法提供这笔10万元巨款的去向,直至2004年案发。在法庭上,公诉人询问这笔巨款的去向,袁义琴表示可能是给村里打井或者盖房了,但却无法提供相关证据。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袁义琴利用职务之便,将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法院一审判处袁义琴有期徒刑5年6个月,其未退还的10万元将依法予以追缴。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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