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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石家庄1月25日电(记者张涛)河北沧州市运河区法院日前对一起“民警串通按摩店老板敲诈嫖客”案公开宣判。当地公园派出所民警、巡防队长郭某被认定犯有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公园派出所巡防队员马某因同样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底,公园派出所巡防队长郭某、巡防队员马某与沧州市“夜来缘”按摩店老板王恒(已判刑)结识。郭某、马某提出让王恒充当“线人”,让其店中的按摩女勾引嫖娼者,然后给他们二人打电话提供线索,待二人将嫖娼者抓获处罚后,给王恒提成。
从2004年底至2005年5月间,王恒在容留妇女卖淫过程中,多次打电话通知郭某、马某来抓嫖娼者。郭某对嫖客处罚后,给王恒提取“线费”。
沧州市运河区法院认为,郭某、马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职责要求,对王恒容留妇女卖淫的行为不按程序处理,任意行使职权,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和形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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