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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治脸疼死亡家属索赔36万 法院判决医院无责
  2006年12月27日09:19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老太治脸疼死亡 家属状告医院索赔36万

  死者家属认为医院夸大手术效果,法院认为不构成医疗事故医院无责

  时报讯(记者 李朝涛)65岁的湖南老太因为面颊右侧三叉神经痛而接受了医院的微血管减压手术,没想到手术后没多久就魂归天国,家属认为医院违规操作造成老太死亡,遂向医院索赔36万多元。日前,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了宣判。法院通过省市两级医学会作出的《医疗事故鉴定书》证实本案不属于医疗事故,并驳回了死者家属向该医院索赔请求。

  手术后病人死亡家属告医院索赔

  来自湖南的周老太因为右面颊反复疼痛被折磨了整整7年。去年8月,周老太疼痛加重,在儿子的陪伴下,于8月27日来到海珠区一医院就诊,诊断为右侧三叉神经痛。

  9月8日周老太接受了微血管减压手术,在历时6小时30分钟的手术后,周老太被送进重症监护室。次日,周老太的病情发生变化。9月14日上午,医院向周老太家属宣布周老太死亡。

  周老太的儿子委托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进行尸体检验,法医鉴定中心结论是周老太符合脑源性死亡。同时法医鉴定还发现,周老太的颅骨有一个0.3X0.3厘米的圆形孔洞,而且右侧大脑肿胀明显。但由于鉴定时死者大脑的部分组织已经液化,周老太死亡的具体原因还不能确定。

  周老太的家属认为,医院给周老太做手术之前承诺手术风险只有万分之一,夸大手术的效果、缩小风险,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于是在今年11月28日将该医院告上海珠区法院,索赔36万多元。

  医学鉴定非事故36万索赔被驳回

  在该案审理过程中,法院先后委托广州市、广东省两级医学会就此案作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是两份鉴定均认为本案不属于医疗事故。而对于颅骨处0.3X0.3厘米的圆形孔洞,法医鉴定明确该损伤不直接造成死亡。

  根据以上结论,法院认定造成周老太死亡的原因是手术并发症所致,医院对此没有责任,遂对于死者家属的赔偿请求予以驳回。

  据悉,在得知一审结果后,周老太的家属遂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请求中院撤销一审判决。

 

来源:【信息时报】 (责任编辑: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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