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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辽宁阜新商人高文华向有关部门举报:自2002年2月起,原辽宁省阜新市委书记王亚忱利用权势,采取暴力、欺骗、胁迫等手段,一步一步地把高文华投资上亿元的阜新商贸城占为己有,前后共侵占高文华上亿元资产。
举报立即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2005年5月27日,辽宁省纪委、省人民检察院和省公安厅成立专案组,开始调查王亚忱问题。王亚忱案件最终经辽宁省公安厅侦查终结移送起诉,检察机关最后指定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06年10月24日至26日,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王亚忱及其儿子王晓军、华隆公司总经理于雅军、会计曹裔睿被控职务侵占以及虚报注册资本案件。
历时一年多时间的调查、侦查、起诉,期间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三次审查起诉,丹东市振兴区法院对该案的审理已长达三个多月,但王亚忱案件到底真相如何,至今仍没有法律上的说法。
高文华举报王亚忱实际上是因公司的股权纠纷引起的。
注册资本金没到位双龙公司夭折
高文华,1965年生,辽宁阜新县人,曾以杀人(预备)、抢劫(预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王亚忱,中共阜新市原市委书记,1945年参加革命1996年离休。
“我认识高文华时不知道他有犯罪前科,否则不会在离休后还与他这样的人共事”。原阜新市委书记王亚忱曾这样对记者说。
阜新市人大常委会的同志介绍,高文华于2001年底当选为阜新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但大家当时并不知道他有此犯罪前科,不然他不会被当选。
2001年7月,高文华以自然人身份申报出资300万元,与申报出资1700万元的大连泰乐公司设立阜新双龙房地产开发公司,目的是开发阜新商贸城项目。
至今仍在大连的武金祥说:“阜新商贸城项目是我策划发起并立项的,是我请老领导王亚忱出来帮忙。高文华不认识王书记,是我到阜新研究项目时,高文华在参与接待中认识的。”
有关工商登记档案材料记载,阜新商贸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武金祥的大连开发区泰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1年6月26日做出的。而在此之前的6月19日,武金祥代表的大连泰乐公司已与孙贵和为代表的阜新液压件厂签订了协议书,“对液压件厂整体搬迁改造有关事宜达成共识”。
孙贵和对当时的情景记忆犹新:“当时我不认识武金祥,是通过王亚忱认识的。在签订这个协议前,王亚忱、武金祥、高文华一起找到我商谈搬迁的事,签订协议时他们三个人也都在场。在这之前我不认识高文华,也是通过王亚忱认识的。”
时任阜新市城市规划处处长的付士宏说:“大约6月份(2001年)以后,王亚忱带着武金祥、于雅君、高文华等几人,多次来我处商谈液压件厂动迁及商贸城的开发建设事宜,我在会议室及办公室接待了他们。”
但是,泰乐公司及高文华的注册资本金分文没有到位,由于没有出资,工商机关没有为双龙公司颁发正式营业执照。泰乐公司一班人马在临时营业期限到期后,携带双龙公司印章陆续离开阜新。
这些情况说明,王亚忱至少在2001年6月就通过武金祥认识了高文华,他们一起商谈液压件厂的搬迁及商贸城的开发建设事宜。
然而,不少人因为痛恨腐败而宁愿相信这样一个“说法”:2001年7月,阜新市人大代表高文华与大连泰乐公司合资成立了阜新双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双龙公司)。2002年2月,武金祥携双龙公司230万元巨款潜逃,高文华立即向阜新市公安局报案。而正是这次报案,给高文华引来杀身之祸。王亚忱之女,时任阜新市公安局副局长的王晓云接到报案后找到了高文华,让在家闲着的王亚忱给高文华当顾问,还说适当给俩钱就行。而之前高文华与王家从来没有交往,他同意王亚忱来双龙公司,主要是惹不起在阜新知名度很高,分管全市治安、户政、巡警支队的公安局副局长王晓云。从此,王亚忱认识了高文华并进入双龙公司,开始了他侵占高文华巨额财产的第一步。
但是,阜新市人大常委会的文件记载,2001年7月高文华还不是市人大代表。
按照这一说法,高文华之前与王家从没有交往,然而他怎么向一个自己并不认识且不分管此类案件的地市一级的公安局副局长报案呢?时任阜新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晓云这样质疑。她说,她不认识高文华,也没听说过武金祥携款潜逃这件事。
阜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领导说,武金祥携巨款潜逃,若有报案他们至少应该知道这样的事,但他们并不知道。
武金祥说,说他携230万元巨款潜逃纯属诬陷,自己一直在大连,这样的大案并没有任何公安人员找过他。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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