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庭审现场。 通讯员高志海摄 |
本报讯 (记者邹桂)“能确认只砍了一刀吗”,在庄严的国徽下,坐在审判长左首的市二中院陪审员姜丽询问被告人付长江。昨天,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法律系讲师姜丽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自今年5月1日实施后第一批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在市二中院作为合议庭成员出庭审理付长江故意杀人案。
昨天上午8时30分,一身正装的姜丽早早地来到市二中院的法庭。9时30分开庭后,姜丽走上审判席,端坐在审判长的左首,表情肃穆地倾听公诉人和付长江讲述案情。
据公诉人指控,今年41岁的付长江于1999年11月上旬的一天晚上,因口角将其妹夫的同学冯某杀死,并将尸体掩埋。后怕被人发现,两次将尸体挖出转移,直至焚尸。付长江在法庭上承认了杀人的事实,但称自己是“防卫过当”。他说,冯某当晚强迫他找小姐,喝多了酒的他“好心”将冯某带回住处休息,没想到冯某几次三番地拿斧子和菜刀砍他,他只是“夺过刀顺手在脖子上抹了一下”,不料将冯某杀死。
在公诉人问完后,一直仔细倾听案情的姜丽就案情向付长江连续提出6个问题:“你们素不相识,为什么他让你带他走的时候你不拒绝”、“当时你们俩是处于什么位置”、“能确认只砍了一刀吗”……在得到付长江的回答后,姜丽又静坐在审判席上。
马上就访
陪审员可在合议庭行使独立表决权
庭审结束后,姜丽告诉记者,她早在1999年就被市二中院特邀为陪审员,曾参与审理的案件十余起。此次,通过陪审员考试后,她已经取得了人民陪审员的证书。在五一前她就已经知道要在昨天参加庭审,并在拿到起诉书后便进行了阅卷。她认为在庭审中,作为陪审员应该“慎言”。姜丽说,这次《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正式实施后,作为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更加明确,除了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的权利,这也更增加了他们的责任感。市一中院刚刚选任的人民陪审员段链则表示,“陪审员不是只陪不审!”
据北京市高院介绍,《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单行法律。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必须年满23周岁,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由单位推荐或本人自荐,并经人大批准。这些人民陪审员将改变以往“只陪不审”的现象,他们可以依法在开庭前调阅案卷、在庭审中发问、在合议庭里行使独立表决权。
本报记者 邹桂 王阳
《京华时报》(2005年05月09日A08版)
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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