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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法院在全国首次公布欠债人身份证号和照片
本报记者 董碧水
  2006年08月22日07:05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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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日前公开曝光了20个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老赖”的详细信息。这些详细信息包括他们的姓名、年龄、欠款事由及金额、详细住址、身份证号,其中还有10名欠债人的照片。

  据介绍,这是杭州市江干区法院为化解“执行难”使出的绝招,而这一绝招也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关注与反响。据了解,法院公布欠债人的身份证号和照片在全国还是首次。

  “执行难”一直让法院头疼,江干区法院也不例外。据悉,今年以来该院需要执行的案子就有800多件,可是主动履行的不足10%。记者看到,江干区法院此次曝光的20个“老赖”,其中不乏浙江金义集团这样的知名企业,也有律师,涉及债务额共计近200万元。其中,欠款最多的是浙江金义集团有限公司,3笔债务共计67.76万元;欠款时间最长的是绍兴县钢都酒店用品有限公司,法院判决生效至今已达5年;最少的执行标的款仅有950元,而当事人不执行法院的判决也已有3年。

  据了解,江干区法院此举依据的是今年6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公布被执行人名录的实施办法(试行)》。根据《实施办法》,从今年6月12日起,法院可以针对不按规定申报财产或虚假申报财产、不如实补充申报执行期间新获得的财产或收益等7种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开曝光被执行人名单和债务金额,必要时甚至可以将被执行人的照片和身份证明等一并公布。

  而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前,法院将限制欠债人参加娱乐、宴请、住宾馆、外出旅游等高消费,及出国出境、投资开业、购车置房、招投标等活动。娱乐包括卡拉OK、桑拿、高尔夫球等,宴请一般指消费额在1000元以上,宾馆指三星级及以上。

  “一经查实,将对其依法予以处罚、司法拘留15天,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江干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说,拒不执行既是对胜诉当事人权利的损害,更是对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的挑衅。对躲债赖账、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就是要让他们付出更高的信用代价和精神代价。

  在曝光欠债人个人信息的同时,江干区法院还向社会有偿征求被执行人(单位)的下落以及财产线索。

  曝光“老赖”,江干区法院此举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关注与反响。据悉,在公布名单的第二天,法院就接到了30多个电话,获得了相关线索。与此同时,一些“老赖”的电话也响个不停,亲戚、朋友都向他们询问情况,有些客户、生意伙伴还表示了对“老赖”的不信任。

  当事人之一尉某见报当天就前往法院还清了1.4万元欠款,还写下了检讨书。“看到报纸后,出门的时候老是觉得自己被异样的眼光盯着,真恨不得找个缝隙钻进去。”尉某说。

  江干区法院执行庭庭长说,曝光这些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当事人的详细信息,就是要让欠债人躲不了、吃不好、睡不着,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心理压力。

  据悉,金义集团在被曝光后,董事长陈金义也专程到江干区法院,提出以公司车辆等财产作抵押,表示保证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义务。而一些没被曝光的“老赖”们看到媒体的报道或接到朋友电话后,也纷纷与法院取得联系,主动要求履行久拖未还的债务。

  从公布简单的个人信息到全面信息,尤其是个人照片。该院执行庭法官梁松说,公布姓名等简单信息,震慑力还是不够。“因为欠债人常以‘同名’为由一笑了之,必须加大曝光力度。”

  对是否构成侵权,梁松说,根据《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关于在中国法院网公布民事案件被执行人名单的通知》等规定,法院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把被执行人照片、身份证明等情况一并公布。

  对于在曝光后还继续“赖”的被执行人,江干区人民法院表示将考虑采取其他更强有力的执行措施。

 

来源:《中国青年报》 (责任编辑:刘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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