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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泽章事迹材料
  2006年10月30日16:39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徐泽章

  徐泽章简历

  徐泽章,男,1954年生人,天津市人,中共党员,法律大专毕业,现任天津市汉沽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1979年从事政法工作,曾任汉沽区检察院检察员,文检工程师,参加《笔迹检验典型案例剖析》一书编写,发表过数篇论文。被评为过天津市政法系统、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其业绩被中国法庭科学专家人名录等典籍录入。

  2002年,该同志主持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工作中率先垂范,由于中心人员少,本地的法律援助工作都是他亲自接待申请和咨询。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除了不厌其烦地解释外还经常当场与有关部门联系进行调解,遇有较大的群体案件积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及时将社情动态通过《法律援助信息》向区和市局领导反映,得到了区委、区政府、市局主要领导的肯定。几年中他接待的法律援助,及其他各类案件和咨询千余件,涉及几千人。他还亲自办理了60余件难度或影响较大的诉讼、仲裁以及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参与了4起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解决。

  先后组织制定法律援助工作各项规章制度22项,建立了法律援助协调、协作和法律援助局长接待日制度。筹措资金对中心进行了装修和改造,添置了电脑、打印机、照相机和录音机等技术设备。募集社会捐款12万余元,发行法律援助纪念邮票1000套。注重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扩大法律援助的影响,提升法律援助工作在社会的地位和作用,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与有关部门一起组织社会各界开展法律援助《条例》宣传,在报刊、电台、电视台上登载了大量的宣传文章、还在市级刋物上报道了数起法律援助典型案例,亲自编写了《条例》15问和法律援助宣传手册,他还结合办案实际有针对性的撰写了7篇有关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市场的调研文章。

  他的工作得到了领导的肯定,更嬴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受援群众给他送来感谢信、牌匾和锦旗盛赞党的政策、法律的公平正义同时感谢他的为人民群众所做的工作。

  事迹材料

  徐泽章同志从事政法工作已近三十年,今年52岁,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汉沽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以来徐泽章同志带领“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争创一流业绩,为弱势群体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嬴得了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赞誉。

  一、甘于奉献,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法律援助工作者,徐泽章同志深知肩负责任重大。他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尤其残、困群众的利益更不能等闲视之。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把法律援助之手伸向最需要救助的群体,帮助他们解除困苦,维护权益,才能体现司法为民、公平正义的原则,才能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才能不辜负人民的厚望。因此,他把一腔心血全部投入到法律援助事业中,不辞辛苦,甘于奉献。在法律援助日常工作中,他始终坚持亲自接待每一位来访者,有时一天就要接待十几拨上百人次,忙起来连喝口水的功夫都没有,几年下来他接待的咨询群众上千人次。在他接待的群众中即有法律援助对象自己找来的,也有各部门介绍来的,还有一部分来中心寻求指导、咨询是慕名而来的。他们说:“我们是冲徐主任热情、认真、秉公而来的”。面对众多的来访者不论什么情况他总是热情接待认真解答,很多时候都是立即与关系人或有关部门联系,并主持调解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解决。一次一位患脉管炎的老人找他咨询家庭纠纷问题,当时正值三伏天,老人脱下沾满脓血的鞋袜,顿时一股腥臭味呛得他半天喘不上气来。就是这样他还是坚持认真接待完将老人送走。

  虽然接待工作占据了他大部分工作时间,但他还是尽可能的抽出时间,亲自代理那些难度较大或相对敏感的案件。他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和多发性肝囊肿,但他依然坚持带病工作,经常是口含着药坚持忘我劳作。白天东奔西忙时间不够他就利用晚上查阅整理资料,常常工作到后半夜,几年中他连公休日和节假日都很少休息。为此同志们还经常开他玩笑“被老婆赶出的人”。对此他一笑而之。

  2004年5月,一对老年夫妇带着一名七岁男童慕名找到徐泽章,为男孩申请法律援助。据老人介绍孩子是自己外孙,其母患精神分裂症住院治疗,孩子是私生子且至今不知生父是谁,面对患病的女儿和不知生父的外孙,两位老人陷入痛苦之中。孩子是无辜的,精神病患者权利也必须保障。徐泽章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后,首先调取了孩子母亲首次犯病诊断证明,结合孩子外祖父母介绍的情况。可以判定孩子母亲与其生父发生关系时,没有患精神病并排除强奸的可能。根据孩子母亲犯病以后只言片语和一个外区的号码线索,多次寻访,在几十万人口中查寻一个信息不详的人,简直是大海捞针。经过近两个多月的查访终于找到与其母有过性关系的一名有妇之夫,但由于其母无行为能力,无法确定该男子与孩子的关系。遂诉请法院进行DNA鉴定,结果认定该男子与孩子系父子关系。经法院调解,该男子给付孩子外祖父母抚养费×万元将孩子领回继续抚养。

  魏庄村8岁男童靳海鹏父母离异后随父生活,2003年9月父亲意外死亡,无人抚养。父亲生前有债务,遗有含其父母离婚时己做对价处理的三间住宅。其母亲以无力抚养和背负前夫债务为由,拒绝抚养。这是一起包含诸多法律关系的少儿维权案。徐主任受理此案后为了不伤害母子的感情,决定采取非诉调解办法处理此案。数十次奔波于本区魏庄村和宁河小李乡之间,在有关部门配合下,反复作其母亲思想工作,同时,与区、镇妇联、民政、红十字会等部门协商解决了海鹏困难补助和低保生活待遇问题,在此基础上,针对其父既有债务又有遗产的实际情况,为了保障孩子的正常生活,同时又不能让母子俩背负沉重的袍袱,经与其母和村委会协商,根据其父母离婚时财产分割情况,采取靳海鹏放弃继承遗产亦不承担债务的做法由靳母将其领走抚养,父母离婚时已对价抵消的孩子一万元抚养费,由村委会垫付,待房产处理后从所得中扣除。但村委会没有那么多现金,他借来5000元交给了村委员会。2004年春节前夕,他陪同其母一起来到魏庄村,使久别的母子终于在大年三十前团聚。随行的区妇联、区民政局、杨家泊镇民政所、区红十字会的代表分别向靳海鹏母子捐送了棉衣、被褥、粮油和糖等过节食品,并送来了生活低保证。至此,这起较为复杂的少儿维权案在多方援助下,取得了圆满的结局。

  几年中他先后代理各类诉讼、仲裁案件47件,代理各类非诉调处案件13件。

  二、勇于探索,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几年来徐泽章同志在法律援助工作实践中,坚持把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与理论上的不断探索紧密结合起来,每年都要到公安、法院、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深入了解全区人口总量与分类;一般人群与特殊人群数量及分布,从而基本掌握了法律援助对象和潜在对象总体数量分布、占全区人口比例及变化情况;通过对法院、仲裁机关等单位调研,还掌握了本区司法与仲裁机关年度受案数量、分类,进一步掌握了与法律援助机构代理案件比例等。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查阅有关法律援助工作资料,熟知和掌握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有针对性地撰写了《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在滨海新区社会发展中发挥法律援助作用》、《以法律援助协调机制为载体,建设新型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等7篇调研文章。

  2004年,徐泽章同志在不懈探索的同时,认真分析汉沽区法律援助工作潜在的优势,提出了建立法律援助协调工作机制,调动全社会关注支持法律援助的建议。在中共汉沽区委、区政府和市区司法行政部门的支持下,一个由全区22家司法、行政执法和社会团体发起的法律援助协调机制正式启动,并在此基础上组建了由22家责任单位专业人员参加的法律援助协调员队伍。

  两年多来,徐泽章同志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协调工作制度,定期向22家责任单位和协调员通报工作开展情况,有计划地开展法律援助专题研讨活动,代表区人民政府适时向区人大常委会及内务司法委报告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推动了汉沽区法律援助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

  为开拓更广泛的法律援助工作领域,徐泽章同志积极与妇联、残联、少工委等部门协商研究,先后成立了“汉沽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站”、“汉沽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军人及军属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站”。以这些维权工作站为依托,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三年来,共承办妇女儿童、残疾人和军人军属援助案件 350 余件。其中以弃儿张宝宝、靳海鹏、军旅女演员为原形的《影子父亲在哪里》、《他重回妈妈怀抱》和《植物人女演员终获赔偿》等报导分别在今晚报和政法报刊载,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和赞誉。汉沽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徐泽章同志的带领下,为弱势群体代理援助案件直线上升,从援助中心成立时的每年十几件,到2005年每年798件。受援人数达到千余人。几年来,中心共收到当事人送来的致谢牌匾3块,锦旗 11面,感谢信、表扬信2 封。

  三、胸怀大局,为社会和谐稳定尽责尽力

  在工作实践中,徐泽章同志深深感到法律援助工作不仅仅是一种法律服务行为,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救助来消除那些现存的不安定因素,从而为全社会的和谐稳定这一大局做出贡献。因此,每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必须做到心中有全局,尽心尽力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2005年原天津化工厂医院改制而发生劳资纠纷案,12名失去工作的医院工作人员到处上访并诉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代理此案的徐泽章同志在认真审查和调取相关证据后,为避免事态扩大,主动与被申诉方天津化工厂协商以调解方式解决问题。因此纠纷主要是该厂下属单位在执行劳动法规中疏漏所致,同意从大局出发,妥善处理。徐泽章同志反复做12名申诉人的工作,并积极为他们争取应得的合法权益,最终双方达成谅解调解结案。

  今年6月,汉沽区蓝月庭苑小区开发商与购房群众发生纠纷。几十名购房者多次集体上访并通过信访向市区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徐泽章同志在接待群众咨询时感到事态严重,及时通过《社情反映》向区领导和有关部门通报了情况。区委、区政府领导对此十分关注,责承区建委、区信访办、法律援助中心共同协调处理。在此期间,徐泽章同志作为牵头人从稳定大局出发,多方协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做了大量的工作,促使开发商就购房群众代表提出的要求向区政府做出了明确承诺,使蓝月庭苑购房纠纷上访事件得以初步解决。对此案的妥善解决,汉沽区委常委、副区长高俊才同志予以了高度评价,并做出批示:“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充分发挥了司法调解,化解矛盾,维护当事人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望继续同有关部门一起,做好善后工作。2004年以来,他先后接待办理或参与解决重大群访案件4件,涉及受援当事人达千余人。

  四、廉洁自律,设身处地为着受援人

  三十年的政法战线生涯,培养了徐泽章同志廉洁自律、两袖清风的品质和风格。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以来,他接触的大都是身陷困境中的当事人,因此,他始终遵循着只有为这一群体伸援手办实事,而决不能向他们索取分文。

  每当案件结束,受援群众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时,他们都会发自内心的凑些钱买礼品,请吃饭,以表达感谢之情,但都被徐泽章同志婉言谢绝。一次受援人谢某出于对徐泽章同志感谢,在案件办结后多次邀请他吃饭均被谢绝。谢某非常感动,事后送来“心糸弱势群体,依法维护权益”的锦旗。据不完全统计,徐泽章同志从事法律援助援助工作以来,拒收礼品包括现金达 10余次,拒绝宴请30次。通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人民群众经予了他很高的评价。河南65名农民工送来了“厚德载福”牌匾;天化医院职工送来“司法公正促进和谐”的锦旗;张宝宝父子送来“司法援助好律师,父子团聚喜团圆”锦旗;一受援人送来“…体现以人为本.无私援助.对人民高度负责,对工作的细致,认真精神深表感谢…”的感谢信;一名书画家题写了“义为本诚可信”条幅,等等无一不表达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渴望,对徐泽章同志和广大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所做工作的肯定,同时也是对法律援助工作提出的更加严格要求。

  对于取得的成绩和来自各方面的赞誉,徐泽章同志深情地说:“几年的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很累,但每当被援助人的权益,通过我们的努力得到维护时,我的满足感总是会由然而生。我深深感到人民群众尤其那些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的最基本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渴望,我们的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工作者必须维护司法公正。从事法律援助事业,也许并不是我投身政法工作的初衷,但维护法律公平正义则是我人生的追求,为此我没有任何理由不去競競业业干好每一件事,更没有任何道理不去维护群众权益。有人说我们的工作是‘积德行善’。虽然这种说法并不符合法律援助的宗旨,但通过法律的帮助使弱势群体的权益得到维护,将‘德’和‘善’赋予时代的内涵,积德行善就成为了一名普通法律援助工作者起码心理坐标。做好法律援助事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人权,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社会主义制度的拥护和对社会主义法制公平正义的认可,我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愿意为此付出毕生精力。”

 

来源:人民网-社会频道 (责任编辑: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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