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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元炳事迹
  2006年10月30日17:26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张元炳

  张元炳律师作为一名残疾人,非常热心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10年来,他先后办理残疾人维权案件450多件,涉及500多人,其中法律援助案件80余件,并免费提供法律咨询6万多人次,共为弱势群体赢得经济利益上千万元。他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的事迹在重庆乃至全国声名远扬,得到了中央政治局常委罗干、全国政协副主席朱光亚、国际律师联盟主席萨马诺,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副部长段正坤,中国残联主席邓朴方,重庆市市长王鸿举、副市长陈光国等领导的亲切接见、合影留念及题词。被司法部和全国律协、中央电视台授予首届“全国十佳荣誉律师”称号,2004年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被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市律师协会评为“重庆市十佳律师”、“优秀党务工作者”、“诚信执业百优律师”。他领导的律师事务所被司法部和中国残联授予“全国残疾人维权先进集体”、“残疾人维权示范岗”等称号。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媒体多次报道他的先进事迹。

  “我也是残疾人,不为残疾人维权心中有愧”

  10多年前,张元炳律师在一次外出办案时不幸遭遇车祸,身体多处伤残,由一名健康人变为了残疾人。此后,他更加深切地体会到残疾人生活中的艰辛与苦楚,也更加明确了为残疾人维权的目标。他经常说: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是我的宗旨;作为一名律师,维护公平正义是我的使命;作为一名残疾人律师,不为残疾人维权心中有愧。

  一天,张元炳外出办案返回律师事务所时,看见10名男女老少坐在自己的办公室,他们只是掉泪不出声。原来,他们是一群聋哑人!经过笔谈,张元炳得知:在东部某省一位当地保卫干部在仅仅公共汽车上被盗走手枪。经查,作案嫌疑人是一位聋哑人。公安机关的侦查重点就放在了聋哑人身上。于是孙某等一批聋哑人被当作嫌疑人受到拘捕。由于存在语言障碍,孙某等人被公安机关关押了1年多,案子仍未告破。此案惊动了全国残联,声援此案的聋哑人也遍及湖北、四川和江西等省。于是,孙某的亲友们慕名前往重庆向张元炳律师求助,张元炳律师非常孙某的遭遇,立即请了一名聋哑学校的教师当哑语翻译,前去为孙某提供法律援助。这次法律援助花费很大,有人提出反对意见。而张元炳一个一个地进行说服,争取到大家的支持。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后,张元炳律师查明孙某在案发时不正现场、与本案无关的重要证据。孙某终于被无罪释放,为了感谢张元炳律师,他特地制作了一面写有“涉枪奇案凝迷雾,挽救聋哑昭雪情”的锦旗赠送。为此,中央电视台以此为题材制作了“律师风采”专题片在全国播放,《人民日报》也以“让法律走进无声世界”为题进行了报道。

  10多年来,张元炳先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0余件,因此而减收或免收代理费,倒贴办案差旅费共计24万多元。虽然个人的经济利益损失了不少,但他始终无怨无悔。

  “律师必须无私无畏,不能维护真理就不配做律师”

  张元炳在20多年的律师生涯中,最佩服那些勇于与权势作斗争的人。在为贫弱群众维权和提供法律援助过程中,他有时必须与国家机关甚至司法机关对簿公堂,而他始终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始终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已任,从不屈从于强权。

  2003年底,一名聋哑妇女找到张元炳律师,一边流泪,一边用手语向张元炳诉说其儿子在某劳教所遭受的不幸。原来,聋哑妇女的儿子唐某在正被劳动教养,因不服劳教处分私自逃跑被某劳教所追回后受到管教干警体罚、拷打,导致其臀部股肉全部坏死,双脚不治而锯断,导致一级伤残。又聋又哑的母亲为到医院照顾其儿子,家里连一床破棉被都被小偷偷得精光,全家一贫如洗,十分悲惨。张元炳听了这一番血泪哭诉后,当即表示为其提供法律援助,连夜赶赴该劳教所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引起了司法部门的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数个专案调查组,连夜奔赴劳教所开展调查。后来,打人致残的凶手谭某被处以7年有期徙刑。后来,为解决唐某的后顾之忧,张元炳又代理唐某向劳教所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而劳教所只愿意按照国家行政赔偿标准支付赔偿,赔偿金额与诉讼请求差距很大。为此,张元炳反映与中级法院、高级法院乃至最高法院的领导交换意见,法院最终采纳张元炳的代理意见,使唐某获得了60多万元的经济赔偿,并提前解除劳教。为了安定和挽救唐某走自强自立的道路,张元炳律师又特地将其安排在律师所残疾人维权部工作。聋哑妇女为此千恩万谢,同家人一起专门制作了一面“为儿讨回公道恩重如山,元炳大律师义深如海”的锦旗送给张元炳律师。

  “律师办案要一细再细,绝不能办冤案”

  作为一名资深律师,张元炳时刻提醒自己,任何时候都不能骄傲自满,要认真、认真再认真,细心、细心再细心。许多败诉案件到了他的手里,都取得不同的结果,受到当事人的高度赞扬。

  3年前,一个求助信引起张元炳的注意。信中说,8年前的一天晚上,刚满18岁的花季少女赵某在驾驶摩托车回家的路上,突然撞上公路收费站的横栏杆,造成胸部以下高位瘫痪。从此,她再也没有下过床,即使解大小便也在床上。她将收费站告上法庭,希望讨个说法。不过,由于她是无证驾驶摩托车,所以8年来的屡次起诉、上诉和申诉,都被判为承担全部责任。当她听说张元炳为残疾人维权的事迹后,爬在床上,用口含着笔,给张元炳律师写下这封求助信,诉说了一个残疾人对法律公正的企盼。张元炳律师决定为赵某提供法律援助。通过10多天的调查取证,他找到了该收费站由某区政府越权批准设立,以及该收费站未依照法规规定设置醒目警示标志等重要证据,遂向重庆市高级法院递交了申诉状,请求法院依法再审。最后,法院驳回原生效判决,认定收费站存在过错,应承担法律责任。经法院主持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当张元炳律师将收费站赔偿的8万元钱送到赵某的床头时,她和家人兴奋不已,硬要送给张元炳2万元钱以表谢意,在遭到张元炳的坚决拒绝后,她们送去了“金钱不是唯一,替残女举正义”的锦旗。

  2006年8月,一名重庆籍残疾人周某因涉嫌贩毒超过一定数量可能被判处死刑。其家人向张元炳哭诉说,周某是因生活无来源为了获得2000元佣金而替贩毒分子运送毒品。张元炳想到,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人不论是否犯罪,其生命权都应该得到应有的保护。他当即展开深入的调查取证,不放过任何能够使周某得到减轻和从轻处罚的法律依据和证据,认真负责地为周某提供法律援助。在庭审中,张元炳律师运用法律和事实进行充分辩护,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考虑到周某是残疾人,其走上犯罪道路是因生活所迫,并且有悔改之行动,决定减轻处罚,判处周某有期徒刑。

  据统计,张元炳通过刑事辩护,先后使近20名已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减轻刑罚,有的甚至在押赴刑场即将执行死刑前宣布暂缓执行,谱写了一个个“枪下留人”的传奇故事。

  “一个人的力量再大,也大不过集体的力量”

  在1995年创立元炳律师事务所时,张元炳律师与合伙人达成共识,设立了残疾人维权部,专门为残疾人特别是聋哑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在全国律师界开创了特殊群体法律服务专业化的先河。为残疾人维权被少数业内人戏称为“辛苦无利,徒劳无功,自带口粮上路,花钱赚吆喝”。可张元炳却认为,如果单纯从经济利益的角度来衡量残疾人维权可谓得不偿失,但这项事业为构建和谐社会所起的巨大作用却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10多年来,张元炳带领残疾人维权部积极为残疾人维权。在代理残疾人维权案件中,他和维权部的律师们一心为当事人谋利益,从不计较个人得失。面对那些需要法律帮助却无力支付律师代理费的残疾人,他们毫不犹豫地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为残疾人送去公平与正义,帮助残疾人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被誉为“残疾人的法律之家”。他们先后从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基金中拿出10多万元,为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而支付办案费、差旅费和其他必要经费。当事人通过法律援助取得胜诉获得赔偿后,都会从有限的赔偿金中拿出一部分想要酬谢律师,但他们总是婉言谢绝,从不私自收取残疾人一分钱的好处。

  正因为有了一群志同道合的同事,张元炳和他的元炳律师事务所在残疾人维权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名声越来越大,慕名而来的残疾人也越来越多。

 

来源:人民网-社会频道 (责任编辑: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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