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无锡1月18日电 记者吴兢报道:加入WTO五年来,我国法院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今天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上表示,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取得六大进展,一个基本适应我国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初步形成。
2002年至2006年,全国地方法院共受理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54321件和52437件,同比前5年增长了145.92%和141.99%,年均增长17.06%和19.29%。
曹建明说,知识产权案件持续大幅增长,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反映出全社会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强烈需求和充分信赖。加入WTO的五年,我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保护领域不断拓宽。不仅涉及诉前临时措施、网络著作权和网络域名、驰名商标认定、植物新品种等案件,而且涉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民间文学艺术、地理标志、确认不侵权、特许经营合同、反垄断等纠纷,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司法标准更加完善。2001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共制定和修订了知识产权司法解释18件,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计算机网络域名、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管辖和审理分工等方方面面,确保司法原则和标准的统一。
――救济手段更加有力。2002年至2006年10月,全国法院对诉前申请临时禁令、证据保全、财产保全三类案件的实际裁定支持率,分别达到83.17%、92.67%和96.07%,及时制止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法院坚持贯彻知识产权侵权损害的全面赔偿原则,依法加大判赔力度,裁判确定的赔偿数额不断提高,并在一些案件中依法适用了最高法定赔偿额。对于情节严重的侵权行为,还依法给予民事制裁。
――保护水平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一审结案率从2002年的72.82%上升到2006年的78.36%,上诉率从2002年的49.42%下降到2006年的40.67%。5年来,全国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平均调解撤诉率达52.57%,努力做到判调结合、案结事了。各级法院高度重视审判公开,增强公信力。2006年3月10日正式开通了“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对外公开生效知识产权裁判文书,接受全社会监督。
――审判布局比较合理。法院根据知识产权保护新形势,适时扩大了管辖法院的范围,审判布局更加合理。目前,全国具有专利、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管辖权的中级法院分别为62个、38个和43个,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批准了17个基层法院审理部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法官队伍趋于专业。据2006年初的初步统计,全国法院单设知识产权庭172个,专设知识产权合议庭140个,共有知识产权法官1667人,审判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5年间,最高人民法院还举办了8期共计1035名法官参加的知识产权审判实务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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