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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研发并上线运行全国首个破产案件资金管理系统

在资金和管理人之间建立“防火墙”

贺林平  隋  岳
2018年06月13日04:35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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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产案件的审理,是当前司法处置“僵尸企业”、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环节。近日,针对破产案件资金监管难问题,广州研发并上线运行全国首个破产案件资金管理系统,实现了对破产案件资金的收支一条线,可实时查询、进行动态监管。

  不久前,广州天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开设账号,对该公司名下的若干停车位、商铺进行公开拍卖。与以往不同的是,拍卖所得款项880余万元未直接交付给破产管理人,而是汇入了司法网拍专用账户。

  破产案件资金管理系统上线后,该案破产管理人遂于线上向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提交划账申请,要求将该案下的司法网拍资金转入管理人账户,经后者复核后通过,完成了系统上线后的首笔转账。

  之所以经过这么一道“中转”,是出于创新破产案件资金监管模式的需要。管理人是破产程序的主要参与者,经法院依法指定后,对破产债务人的财产进行管理和处分;同时,接受法院和债权人会议的监督。随着破产案件数量日益增多,管理人队伍不断扩充,账户数量不断增长,且往往分布于不同地区、不同银行,使资金监管的难度急剧增加,容易滋生腐败或不法行为,存在破产案件资金流失的风险。这种情况下,传统的靠人力去银行查账的监管模式,已无法适应需要,急需依靠现代技术实现统一高效监管。

  为此,广州把破产审判信息化作为智慧法院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一环。广州中院副院长吴筱萍介绍,广州破产案件资金管理系统具有账户查询、资金监管、信息互通三大功能,同时为法院、管理人协会、银行搭建了信息共享平台。三方可以通过系统掌握破产案件资金开户、流转情况,实现了相互联通、监管配合,层层对破产案件资金实施监管。

  正如广州天汇案中所显示的,系统为法院、管理人协会、管理人分别设置了不同的审批、监控权限,所有操作均全程留痕。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钱少武介绍,法院可通过系统查询拍卖资金的流转情况;协会可通过审核,对管理人使用破产案件资金进行监管,在管理人和资金之间建立防火墙;管理人可通过网上操作降低资金流转风险,最大限度保障资金安全。

  广州破产案件资金管理系统上线,标志着该市以“法院—管理人协会—管理人”为主体的破产案件资金管理体系正式建立。系统试运行至今近1个月内,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38家协会会员单位均已申请开立网拍账户,账户数及资金量不断增长。下一步,系统监管的账户范围将从网拍专用账户扩展到管理人账户,对所有破产财产进行公开、透明、规范化监管,从而构建破产企业有序退出市场的长效机制。


  《 人民日报 》( 2018年06月13日 19 版)
(责编:袁勃、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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