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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涉外法律服务展现地域特色 北京律师人才数量全国领先

2019年12月02日13:58 | 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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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2月2日电 近年来,我国律师在涉外法律服务方面积极适应全方位对外开放的需要,主动作为,服务范围逐步扩大,业务领域不断拓展,去年共办理涉外法律事务近12.7万件,共服务中国国企1600多家、民企6900多家。

各地发挥自身优势,因地制宜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事业,在涉外法律服务发展上展现出不一样的风采。

北京:涉外律师人才数量全国领先

据统计,北京市共有涉外律师2200余人,占律师总数的6.5%,涉外律师数量居全国领先地位。其中,北京市涉外律师业务影响突出,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名单中,有北京律师170人,占17.21%;北京外地分所律师220人,占22.33%;入选律师人数排名前10位的律师事务所中,7家来自北京。全国律协“一带一路”跨境律师人才库中,有北京律师21人,占中方84名律师的25%。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中,有北京律师45人,占总数的7.1%。

在涉外法律人才培养上,北京市亦予以非常重视。近年来,北京市加强与境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建立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初步形成了基础业务教育、后备人才培养、高端人才选拔的梯次进阶工作格局。目前,北京推出了“扬帆百千万”涉外培训规划,为考核合格的学员补贴2/3的学费,已举办培训班7期,参加培训732人次。

除开自主培训,北京还积极与境内外高校合作,协力培养涉外法律人才,目前,北京已经与北京大学、国外法学院签署协议,市律协还以录取学校学费总额的80%为上限,给予每名律师最多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无息借款资助,至今已举办国外法学院法律硕士培训项目16期,共有400多名律师参加,旨在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国际化高质量律师队伍。

上海:涉外律师人才国际化高端化

上海涉外法律服务业着重吸纳拥有国际化背景及多国律师资格的国内律师和外籍律师,越来越多的涉外律师具有双语工作能力。据不完全统计,全上海市从事过涉外法律服务的律师有2000多人,超过了全市律师总数的10%,其中有海外留学经历的接近50%。40周岁以下涉外律师人数超过50%,呈现年轻化特点,学历普遍较高,以硕士学历为主,专业背景则以法学为多数。部分涉外律师还具有境外执业经历,执业地点大多数在美国、日本及港澳台地区,工作外语以英语为主,以日语、法语、德语、韩语、西班牙语、俄语等语种为辅。

除此之外,上海市从事国际投资和国际金融的涉外律师快速增加,部分律师开始参与一些高端法律服务领域,并由过去仅仅在国际项目中发挥辅助作用,到现在越来越多地牵头主导跨境法律事务。通过在境外设立分所、参加国际律所联盟组织、建立与境外律所合作关系等方式,上海市进一步优化了法律服务合作领域的国际布局,扩大了上海律师在国际律师舞台的影响力。

2018年,上海市99名律师入选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名单,其专业方向囊括了国际经济与合作、国际贸易、跨境投资、金融与资本市场、能源与基础设施、海商海事、跨国犯罪与追逃追赃、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等全部9个领域。

广东:携手港澳 推进粤港澳涉外法律合作发展

近年来,广东省充分利用改革开放的先发优势、粤港澳大湾区的政策优势,以及毗邻港澳和东盟的地理优势,携手港澳,推进粤港澳涉外法律合作发展。

在发展粤港澳涉外法律服务合作上,广东省利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契机,在全省复制推广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吸引港澳律师事务所在广东设立代表处,努力推动港澳高端涉外律师人才来粤执业,推动粤港澳法律人才流动。

广东省还协同港澳成立了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粤港澳大湾区调解联盟等,省律师协会与(香港)国际公益法律服务协会(IPLSA)签订合作协议,共同推动粤港澳仲裁、调解、律师法律服务全方位合作。

目前,广东现有执业律师近4万7千名,其中涉外律师1350名,共有香港居民律师157名、澳门居民律师13名在广东执业;仲裁员7000余名,其中深圳国际仲裁院有147名仲裁员来自港澳地区。此外,广东省还建立了粤港澳三地律师服务专业领域名录,目前广东省律师执业机构中共有外国、港澳律师所驻粤代表处31家,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所11家。

浙江:打造精准化专业化涉外律师队伍

近年来,浙江省致力于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了政府主导下的多领域、多层面律师人才培养机制,尤其针对具体的法律事务精准培养了一批专业化涉外律师人才队伍,为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事业建立了基础与保障。

在反倾销法律事务方面,浙江省实施针对性人才培训工程,完成了100名反倾销律师人才的专业化培训。2005年,浙江省司法厅、人事厅、外经贸厅联合实施了全省反倾销法律人才培训工程。目前,该项培训工作已全部完成,30名在国外受训的律师已学成回国,并已成为浙江从事“两反一保”法律服务业务的中坚力量。

去年我国共办理知识产权类涉外法律事务7.4万多件,占总事务数量的一半以上。浙江省针对发展形势,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律师人才培养,建立了知识产权律师培养机制。2009年,在完成反倾销法律人才培训工程计划后,浙江省司法厅与省人事厅建立了浙江知识产权人才培训机制,并把律师列入该政府主导的人才培养体系。2009年以来,浙江已有18名律师通过层层选拔,分三期赴国外进行了系统学习,占浙江知识产权赴国外培训人才总数的33%。

除此之外,浙江省还根据地缘因素,建立了全省法律服务海洋经济律师人才库和“浙江海洋经济法律服务网”,向全社会推介服务海洋经济的优秀律师,对接涉海、涉外法律服务需求。据统计,“浙江海洋经济法律服务网”的点击量超过30万人次,大量涉外、涉海法律需求和法律服务通过网络平台得到对接。

江苏:打造6家“海外法律服务中心”

2017年5月,无锡漫修律所在西港特区设立江苏“一带一路”(柬埔寨)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为特区企业提供各类法律服务,初步在东南亚沿线国家有了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布点。在此基础上,为了更好地推进“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江苏省先后组织4批次20余人次赴境外实地考察调研,进一步了解境外法治环境、服务资源,掌握当地中资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初步形成了行政推动、企业引领、协会扶持、律师参与的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基本思路,探索形成依托江苏海外产业园区、海外江苏商会、省属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运行项目、我国律师事务所境外分支机构等多方平台,聚合商务、外事、工商联、侨联、国资委、地方政府等多方力量打造海外法律服务中心的共建模式。

2019年7月,江苏省制定了《关于加快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表明将在阿联酋、俄罗斯、巴西、安哥拉、埃塞俄比亚、印度尼西亚等6个国家推动建立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形成覆盖“一带一路”主要区域的海外法律服务站点布局。

据悉,“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完成后,将带来以下优势:第一,资源集聚更高效。中心作为开放性服务平台,能够有效整合江苏全部涉外工作资源和境内外法律服务力量,将同质优势凝聚成整体优势、将相互差异整合成互补优势。第二,服务供给更丰富。中心不仅有律师服务、公证、仲裁指引等综合性、一揽子服务,同时具备文化交流、实习基地、国别法律研究等功能,有效丰富了涉外法律服务供给内容。第三,落地建设更灵活。中心主要依托产业园区、海外商会等既有平台建设运行,能够有效降低运行成本,解决了单个律师事务所走出去高成本、低收益的矛盾。(孝金波 赖晨璐)

(责编:岳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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