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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视频”与正义背道而驰

2018年01月29日10:02 |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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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暴力视频”与正义背道而驰

  近日,网络间涌现大量宣扬以暴易暴主题的短视频公众号,其视频内容充斥暴力、粗口。由于拍摄手法采用纪实手段,对观众造成误导。雷同的标语中,大都含有“正义”“正能量”等字眼。

  “这些公众号视频的点击量,大多能达到10万+规模”。之所以能引来这么多人关注,或许与人们心中朴素的行侠仗义情感有关。但这些似真似假的内容传递的信息却与真正的正义格格不入,与建设法治国家的理念、倡导法治思维依法维权大相径庭。

  “晃动的镜头中,一位极具正义感的‘大哥”在听取求助人的倾诉后,带领数名小弟出击,用暴力手段帮助求助人讨回公道。求助人的理由五花八门,如遭无良老板欠薪、社会人员勒索、讨债人员逼害、渣男坑害等等。而‘大哥’的解决手段非常直接,如酒瓶抡头、强逼吃屎、废其双手等等。”拍摄方式以暗拍和明拍为主,拍摄风格偏纪实,如使用镜头晃动、脸部打码等手段。视频中没有任何提示,乍看视频,并不好判断真伪。就有网友说道“没人管管?”视频内容真假,确有必要调查核实。如果确属报私怨,可能涉嫌故意伤害、侮辱等违法犯罪。如果假的呢?

  这样以假乱真的视频,在10万+的受众眼中,究竟有多少人只当笑话看看,有多少人看完佩服上“大哥”,其中又有多少辨识能力不足的青少年?不得而知。但这样充满暴力的视频,无论真假,概属网络禁品。网络安全法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利用网络传播暴力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也均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内容的信息。

  对此,一要深究给暴力视频提供传播平台的网络运营者的法律责任。相关公众号,“数量众多,且已被认证,账号认证主体大都为文化传播和科技类公司”。这或给平台审查制造了障碍,但不足以洗脱审查失职之责。

  二是必须依法追究视频发布者的责任。他们以文化传播和科技为幌子,打着正义和传播正能量的旗号,实则宣扬暴力,违法敛财,危害极大。“某某出击,只为正义”“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成了暴力视频的噱头,殊不知,以暴易暴的丛林法则,早已为任何一个文明时代、法治社会所摒弃。以暴易暴不会减少暴力,只会带来更多的暴力。唯一合法化的私人暴力行为只有正当防卫,且被界定了“针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等严格的适用条件,显然“替人出头”已经越出合法的边界。(王心禾)

(责编:张浩哲(实习生)、陈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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