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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5宗案件作出处罚

股东超比例减持未披露被重罚

2018年02月06日09:33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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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股东超比例减持未披露被重罚

证监会近日通报对5宗案件行政处罚,其中包括:1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1宗超比例减持未披露及限制期内交易股票案,1宗操纵市场案,1宗内幕交易案,1宗短线交易案。

在超比例减持未披露及限制期内交易股票案中,杜佳林是持有浙江艾迪西流体控股公司(简称艾迪西,现变更为申通快递股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2016年2月,杜佳林在累计减持比例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没有依法停止卖出,且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法律规定减持的股份数为501万股,违反法律规定减持金额约1.6亿元。证监会依法决定对杜佳林超比例减持未披露及在限制转让期限内减持的行为给予警告;对其超比例减持未披露行为处以40万元罚款,对其限制转让期限内减持行为处以约971万元罚款。两项合计1011万元。

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中,方正证券股份公司、北大方正集团公司(简称方正集团)等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前期已被处罚。其中,方正集团时任董事长魏新是对方正集团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经公告依法履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程序,依据证券法的规定,证监会近日对魏新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证监会同时还通报朱彬利用3账户操纵“特力A”被罚没133万元案,徐晗坤在中牧股份收购广西扬翔公司饲料板块业务时,利用内幕信息买入“中牧股份”被罚60万元案,以及安徽山鹰纸业公司财务负责人韩玉红从事短线交易,被处警告及3万元罚款案。(记者 周芬棉)

(责编:张浩哲(实习生)、李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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