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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南人民法院:风雪扣船忙

2018年02月07日14:0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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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风雪扣船忙

执行干警上船查验。

执行干警在船上张贴封条。

办完手续后离开船舶。

和县法院法官踏雪照看船舶安全。

1月25日,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冒着大雪,历经3天水上航行,将一艘依法扣押的船舶从江苏靖江市带回安徽省和县停泊。

2011年2月,淮南市个体运输户张贤友、徐中玉夫妇从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借款800万元购买船舶,以名下“皖鑫海888号”船舶作为抵押,并先后由六安鑫海航运有限公司和六安市万顺航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借款期限届满后,张贤友、徐中玉未依约还款。经法院判决,张贤友、徐中玉应偿还淮南通商银行借款本息计820万余元,两担保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判决生效后,淮南通商银行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9月,案件经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大通区法院办理。执行过程中,未能查找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也拒不交付已被法院查封的“皖鑫海888号”船舶,案件一直未能执行到位。

今年1月18日,大通区法院得到线索,涉案的“皖鑫海888号”船舶正停靠于江苏省靖江市的一个码头,执行干警立即赶赴靖江市,办理相关扣押手续。待船舶处理完装载的货物,1月23日晚上,执行干警督促船长驾驶船舶驶向安徽境内。历经3天航行,1月25日上午“皖鑫海888号”顺利停靠在马鞍山和县某港口,执行干警对船舶张贴封条。因连日暴雪,大通区法院委托和县人民法院适时照看船舶,确保船舶安全。(记者 周瑞平 通讯员 李旭东 陈慧珺 陆忠飞 摄)

(责编:张浩哲(实习生)、李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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