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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安康检察院抓亮点创品牌

2018年03月16日08:29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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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安康市检察院印发了《关于继续深化全市检察机关“抓亮点、创品牌”专项工作的通知》,从深化创建思想基础,引领工作科学发展;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工作不断提升;持续加强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实现工作全面升级四个方面,对全市检察机关继续深化“抓亮点、创品牌”专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2015年以来,安康市检察院在新一届党组领导下,创造性地提出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抓亮点、创品牌”专项工作,印发了《安康市检察机关开展“抓亮点、创品牌”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每个基层检察院要有工作品牌,市院各内设处室要有工作亮点,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培育出在陕西省一流、在全国叫得响的检察工作品牌和亮点。经过3年的积极培育,一批具有安康检察特色的品牌孕育而出,汉滨区院的“预防职务犯罪品牌”、岚皋县院的“民生检察工作品牌”、宁陕县院的“生态检察,绿色发展”工作品牌等在陕西省初具影响。通过开展“抓亮点、创品牌”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司法行为,增强了全市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引领了全市检察机关各项工作科学发展。

在“抓亮点、创品牌”工作的指引下,结合安康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今后五年要把安康建设成西北生态经济强市作为新的发展目标,安康市检察院科学提出了新的创建目标和要求,在安康市检察机关层面,努力打造“生态检察”工作品牌,在市院各内设处室和各县区院层面围绕“生态检察”品牌,继续深化亮点和品牌工作,让县院的品牌和市院内设处室的亮点工作助力安康市“生态检察”品牌,努力形成安康市检察机关院有品牌、处有亮点的新格局。

这是安康市检察机关主动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提质升级“抓亮点、创品牌”专项工作的有益实践。经过一年的实践,成功孕育出“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警示性预防教育”的生态检察模式,即聚焦主业,严打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补植复绿,用尽用活恢复性司法实践;综合治理,构建立体监督格局;警示教育,注重预防宣传功效。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展现新作为,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要继续强力推进‘生态检察’品牌创建工作,通过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守护安康的绿水青山蓝天,让这项事关百姓福祉、事关全市大局的中心工作在检察机关得到坚决贯彻执行。”这是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万兴在安康市检察长会议上提出的新要求。(吴际 张晓峰)

(责编:张浩哲(实习生)、陈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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