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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检察机关破解企业“成长的烦恼”

保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

2018年03月16日10:04 | 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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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李军当选泰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履新后,他没有轰轰烈烈地搞“三把火”,而是认认真真开了几个层面的座谈会,非公企业家座谈会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八个座谈会,破解“三座大山”

当年4月29日,泰州市检察院与泰州工商联共同召开非公企业座谈会,3家商会以及17家企业负责人畅所欲言,表达了现实的检察服务需求。“经济步入新常态,我们非公企业期盼法律上同等待遇。”“特别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发挥好检察职能,更好地帮助非公有制企业破解‘市场冰山、融资高山、转型火山’这‘三座大山’。”“不断增强服务保障措施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共同促进泰州非公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大部分企业家发出了这样的心声。

此后,泰州市下辖七家基层检察院也采取不同方式,开展了七次非公企业家座谈。在精准知晓非公企业需求的前提下,2016年5月,泰州市检察院出台《办理非公有制企业案件工作规范》,服务非公企业上了一个新台阶。

精准打击,追回赃款800万元

据统计,2016年以来,泰州检察机关更加强化对涉及非公企业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注重查办经济案件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共监督有关机关(不)立案10件,纠正违法行为40余次。此外,泰州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审查批准逮捕、起诉职能,重点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强迫交易、串通投标等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犯罪活动,共办理扰乱市场秩序犯罪108件263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14件21人,帮企业追回赃款近800万元。

精准服务,发挥离退二线检察官余热

扬子江药业集团是全国药企龙头,尽管有着严格的管理控制体系,但在发展过程中也曾遭遇过“成长的烦恼”。高港区检察院进一步提前工作关口,发挥离退二线资深检察官的余热和阅历优势,派驻他们担任包括扬子江药业集团在内的5家重点非公企业的特约预防员,实体化介入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一线,引导他们向制度化预防转型。

2016年以来,泰州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发需求订单”“列服务清单”“核满意回单”护航活动,分别到扬子江药业集团等20多家重点非公企业开展服务,在工商联设立检察工作站,统一负责非公经济发展诉求收集、处理、反馈工作,同时在两级检察院和工商联各聘请1名同志担任联络员,密切联系日常工作。今年以来,依托联络平台共协调办结相关事项76件。

“服务非公发展就是服务泰州发展,就是服务自身科学发展,更重要的是,可促进他们自身规范化自治、法治化营商,从源头促进社会诚信体系重塑。”泰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军道出了泰州检察机关今后进一步深化服务非公经济的努力方向。(葛东升 陆秀勇)

(责编:邝亮桢(实习生)、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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