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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北:报告廉情制度“助力”基层纪检组织履行监督职责

2018年04月24日15:37 | 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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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领导担当意识不足,个别干部纪律观念涣散、工作作风不扎实……”近日,在重庆市渝北区纪委常委会上,该区一镇纪委书记报告了镇党委主要领导个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党员干部、村社及其干部等存在的4个方面20个具体问题。

会后,渝北区纪委主要负责人立即专门约谈了该镇党委书记,要求其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一把手”总责,督促所辖地区党组织履职尽责,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制定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不如实报告就要被问责,区纪委掌握的问题比我们掌握的多也要被问责,不真正去发现问题、不如实报告都不行,压力确实很大。”该镇纪委书记有感而发。

对所监督的地方和单位政治生态情况了解不透彻、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力度不够是当前监督执纪工作中的一大难题。为此,渝北区纪委探索试行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常委会报告廉情制度,制定出台了《基层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报告廉情制度(试行)》,对廉情报告对象、报告内容、报告形式、问题整改要求等进行明确规定,督促基层纪检组织发挥“探头”和“显微镜”作用,掌握各地区各单位的政治生态状况。

按照《报告廉情制度》规定,各基层纪检组织通过日常监督检查、信访举报、谈心谈话、对接巡察组等渠道和方式,收集廉情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书面材料,区纪委每月抽选部分基层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汇报,在一年内实现全覆盖。在汇报过程中,基层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必须如实描述所监督地方和单位政治生态情况,不仅要谈党风廉政工作和查办案件情况,更要逐一给班子成员“画像”,做到见人、见事、见问题。区纪委班子成员随时提问,并在报告结束后逐一点评发言,对报告不严、不细的,严肃批评,责令重新报告;对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报告“情况明、问题准”。

渝北区纪委还特别注重做好廉情报告“后半篇文章”,将廉情问题整改与考核评价、评优评先、调整使用等结合起来,对反映出的问题,属于问题线索的,按问题线索管理规定进行处置;属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差距、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选人用人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需要整改的问题,区纪委认真分析研判,及时进行反馈,倒逼基层纪检组织逐一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提出整改对策建议,并督促所监督单位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制发《区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及部室联系指导基层纪检组织工作制度》,指导联系单位抓好问题整改,每季度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跟踪督促,确保一般问题立即改、重要问题研究改、紧急问题抓紧改、长效问题长期改。

“纪检组织的主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渝北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说,基层纪检组织通过报告廉情“借力”上级纪委,既是区纪委对基层纪检组织履行监督职责的指导督促,也是给基层纪检组织“打气助威”,强化同级监督“威力”。截至目前,该区已有42个基层纪检组织向区纪委常委会报告廉情情况,从中查处违规违纪问题10起,纪律处分3人,组织处理14人,推动整改问题292个、完善制度119个。(彭星希)

(责编:邝亮桢(实习生)、陈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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