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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首次开展检察公开宣告

2018年05月11日08:47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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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崇州首次开展检察公开宣告

“经本院审查,对文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作情节轻微不起诉决定。”近日,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检察院宣告大厅内,检察官高媛就该起案件的不起诉决定向被不起诉人文某进行检察公开宣告。此案成为四川省首例检察公开宣告案件。

据了解,崇州市检察院《检察宣告工作暂行办法》规定,对履行检察职能过程中作出的决定,应在检察宣告大厅或临时宣告场所面对面向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社会公众宣告和送达并听取意见、进行释法说理,让其知悉办理业务的过程和结果。检察宣告采取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方式,在该院检察宣告大厅宣告与便利被宣告人在临时宣告场所宣告相结合,谁办案谁宣告与重大疑难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由案件部门负责人或院领导与承办人共同宣告相结合,宣告送达决定与听取被宣告人意见进行现场释法说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时,公开宣告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以邀请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或者被宣告人所在单位、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人员、群众代表等参加,允许社会公众旁听,着力提升执法办案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记者 杨傲多)

(责编:孙嘉伟(实习生)、陈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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