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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2018年06月04日08:23 |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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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福建省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29日,记者从福建省公安厅召开的全省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省公安厅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军区、省综治办等24个部门开展为期两年的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推进平安福建建设,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围绕“缉枪、治爆、净网”三条战线,从网络空间到现实社会,从生产领域到使用终端,从枪爆成品到制造原材料,全方位、全要素、全环节地联动加强枪爆物品违法犯罪打防管控工作,形成整体合力,构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的工作格局。重点打击四类案件:实施爆炸犯罪以及持枪实施杀人、伤害、抢劫等案件;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案件,特别是通过互联网勾连、寄递物流渠道贩运的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案件;边境走私枪支弹药案件;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案件,非法使用、私藏爆炸物案件。重点整治五类领域:易滋生非法制贩枪爆物品犯罪的废旧厂房、出租房屋等部位、场所;近年来关闭的矿点、非法矿点及周边村庄;易被利用非法寄运枪爆物品的寄递物流企业;易被利用私制枪支爆炸物品的射钉器销售企业、拥有车床铣床车间等具备改装非法枪支及配件的模具加工企业、军品销售店、野战游戏用品经营店、硝酸铵类物品经营店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枪爆违法信息问题突出的互联网站、军事论坛、狩猎论坛、QQ群、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空间。

专项行动分两个阶段推进,从今年2月开始至今年年底为第一阶段,重点是以打开路、强化整治,集中破获一批涉枪涉爆案件,重点整治一批涉枪涉爆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单位,切实解决一批突出问题;2019年为第二阶段,重点是查缺补漏、深化巩固,健全完善一批好的、管用的长效机制。

同时,省公安厅正式对外发布,决定对涉嫌违法非法制造、买卖枪爆物品等犯罪活动的陈兴涛、龚少华等8名重要在逃人员实行公开督捕。为鼓励检举揭发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福建省各地各部门将设立举报奖励金,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将逐一组织核查,凡经核实的,将按照奖励标准最高予以2万元的奖励;并承诺,对群众的举报将认真核查,并为举报人保守秘密,对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第一时间兑现奖励。举报方式:电话0591-87093291,邮箱fujianqiangbao@sina.com,邮寄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号(邮编350003)。各市、县级公安机关110报警电话也将同步接受群众举报。(记者 何祖谋)

(责编:孙嘉伟(实习生)、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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