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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鼓楼举办“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中的检察职责与行政职责论坛”

2018年06月05日17:12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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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6月5日电(记者 赵恩泽 通讯员胡贻友 王宇 黄花 丛志阳) 为切实加强长江(南京段)生态环境资源的司法执法保护,南京市鼓楼区法学会、鼓楼区检察院和鼓楼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联盟,于2018年6月5日联合开展了“鼓楼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中的监察职责与行政职责论坛”。

此次论坛邀请南京市检察院、鼓楼区四套班子有关领导,市、区法学会有关领导及相关专家学者、联盟成员单位代表、鼓楼区各街道有关领导、市、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获奖论文作者代表共商新时期“母亲河环保之责”、助力长江碧水长流。

论坛上,鼓楼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法学会会长张凯在致辞中指出: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各单位、各部门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齐抓共管,各尽其责,动员组织社会力量特别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探索构建合力保护机制。河海大学校长助理、博士生导师邢鸿飞教授作了题为《行政诉讼的发展—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专题学术报告。南京鼓楼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徐明明和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副局长陈洋,围绕联盟成立以来,自身在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中的职能履行中加大对破坏长江南京段生态环境资源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了行政和司法机关等多部门联动的一体化工作机制和开展专题理论研讨等工作成效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南京鼓楼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梅琨发布了项某某、何某某污染环境案,苏某某等6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徐某某、王某某非法采矿案以及胡某某等4人无证驾驶案等4起刑事犯罪案件和行政处罚案件。

南京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健代表市检察院作了总结发言:要求联盟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增强主体意识,积极组织谋划,不断完善“两法衔接”等协作机制建设,为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开展奠定坚实基础;检察机关要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监督和配合职能部门做好打击犯罪、线索移送、社会治理等工作,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同时,希望辖区高校、科研院所专家学者一如既往地提供智力支持,推动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理论和实践有机结合,共同为建设美丽中国、保护一江春水添砖加瓦。

(责编: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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