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

锦州两级检察“一体化”办理公益案

一年处理公益诉讼案件170余件居辽宁之首

2018年06月07日09:03 | 来源:法制日报
小字号
原标题:锦州两级检察“一体化”办理公益案

“以前那个垃圾山太埋汰了,每次经过都得捂着鼻子走,赶上刮风天,垃圾满天飞。”辽宁省锦州北镇市罗罗堡镇吴屯村村民王志刚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如今,这个让大家头疼的垃圾山被“请”走了。

今年3月12日,北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履职时发现,吴屯村路边有个1000余立方米的垃圾山,在当地景区必经之路边上,严重污染环境,影响形象。在约谈当地镇政府领导无效后,北镇市检察院向该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4月12日,镇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将垃圾山清理干净。

这是锦州市检察系统自2017年7月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的一个缩影。《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锦州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锦州检察系统已处理公益诉讼案件170余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60余件、民事公益诉讼7件,办案数量居全省之首,辽宁首个公益诉讼案件也是由锦州检察系统办理的。办案过程中,锦州检察机关遇到一些问题,也总结出不少可供借鉴的经验。

民行部门分离专案专办

2017年7月,辽宁省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推开,此前,锦州检察系统就已做足基础工作。

“在辽宁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之前,锦州市检察机关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不作为、慢作为、滥作为,就在全省开展得最好。”锦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宝军说,近年来,锦州市检察院、基层院纷纷召开行政执法机关联席会议,告知监督职能,要求行政机关主动接受监督,形成会议纪要,通过职权发现、群众来访,发现处理行政机关造成的损害“两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行为。

据了解,锦州检察系统为了将工作做得更加细致,将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两个部门分开,使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各行其道,工作思路更加清晰。

目前,锦州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有员额检察官4人、检察官助理5人,行政检察部有员额检察官4人、检察官助理3人,且近期将增加工作人员。

“做大做强公益诉讼工作单靠增加人员还不够,更需要工作人员有比较高的素质。”赵宝军说。

锦州市检察院检察长侯国武说:“原来这两个部门加在一起是10名工作人员,后来又调去6人,凡是在法院工作过的,干过民事业务的同志全部调过去,具备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也选派进来,即便如此,我感觉力量还是不足。”

“一体化”改变单兵作战

为了使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锦州市检察院在细节上下功夫,推出“一体化”工作模式。

“锦州市检察院配备民行两个部门,人员从数量到质量都很强。但基层院民行部门配备相对薄弱,而大量的工作在基层,为此,我们提出民行检察一体化。”赵宝军说,所谓一体化就是市级、基层两级检察院民行部门在一个大盘子里工作。市级院领着下面干,发现线索给到基层院,或是两级一起干。比如北镇有案件人员不够,市院可以下去一起工作,还可以交叉办案搞联动。

侯国武介绍说,目前,锦州市检察系统已办理160余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其中50余件发出诉前建议。

今年1月,锦州市凌河区一家公司违法处置含镀铜、镀铬的污泥,凌河区环保局将案件线索移交给公安机关后,却没有尽到消除污染的职责,凌河区人民检察院向该局发出检察建议。凌河区环保局随后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使问题得以解决。

办理此案时,锦州市检察院派出行政检察部部长刘立公、行政检察部书记陈杰与凌河区检察院一起办案,促使案件快速办结。

赵宝军说:“两级院一起工作,是民行一体化的一部分。基层院横向一起工作、案件交叉,也是一体化。横向、纵向一个大盘子,解决一个地区人员不够不强问题,交叉办案解决当地阻力问题。另外,每个检察院在办理此类案件时,检察院内部也可以通过一体化解决效率问题。”

诸多现实问题亟待解决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锦州检察系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过程中,不仅走出符合自身发展的道路,而且总结出亟待解决的问题,为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积累。

今年以来,锦州检察系统共办理7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与法院的衔接上,发现了问题。

“凌海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针对检察官出庭的称谓与法院多次协商,最终才确定叫‘公益诉讼人’,原因是民事公益诉讼中检察官比原告职能多,具有监督职能,而原告却没有。”赵宝军坦言,但在其他一些城市,法院还是要求检察官以原告身份出庭,身份问题全国没有统一。这起案件中的称谓也是在摸索,锦州检察和法院系统对称谓问题还没有达成整体协议,需要进一步沟通交流,形成一个共识方案。

锦州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部长翟铁琦补充说:“还有公益诉讼检察官在法庭的座位问题、法律文书没有标准格式问题,都需要细化。”

值得一提的是,在公益诉讼中形成的各种费用由谁来承担,目前还没有统一标准。

在凌海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起诉意见,判决被告人杨某、张某承担恢复生态环境费用共计15万余元。3天后相关款项执结到位。

但在这起案件中,需要对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结果和恢复生态环境需要承担多少费用进行鉴定,最后环保部门承担了此项鉴定费用9万余元。而鉴定费是由被告出还是由环保部门出,没有相关法条作出解释。

赵宝军说,检察机关作为民事公益诉讼主体出庭,一旦败诉,诉讼费由谁来承担,目前也有争议。

“公益诉讼工作比较新,阻力也比较大,说白了有时候就是给政府机关找‘麻烦’。”刘立公说,公益诉讼客观上会遇到阻力,但检察机关会坚持做下去。(记者 张国强 韩宇)

(责编:张浩哲(实习生)、尹深)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