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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现代科技更好助力司法改革

本报记者  倪  弋
2018年07月04日04:50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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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昨天,我院上线了可对接多个数据接口的电子证据平台,在证据和审判之间建立专门数据通道,便于电子证据有效收集、安全保全和高效提取。”6月29日,在由清华大学法学院主办的“首届司法大数据论坛”上,杭州互联网法院院长杜前介绍说。 

  在当前的司法实务中,部分证据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呈现,涉及互联网的案件尤其明显。这样的证据在获取、存储和提取过程中,往往存在被篡改风险;同时对标的价值不高的案件,传统取证方式成本也很高。“通过这一平台,当事人提交电子证据原文时,平台会对电子数据原文和已保存的数据摘要进行自动比对,判断是否存在后期篡改,从而用来辅助验证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同时通过数据直接接入,提高证据效率、降低证据成本。”杜前说。

  在与会专家学者、司法工作者看来,杭州互联网法院电子证据平台的搭建,不仅是司法系统在证据、举证及存证领域的前沿探索,也是当下信息技术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的鲜活例证。如何让现代科技应用更好地助力司法体制改革,实现二者的良性互动,成为此次论坛的热议话题。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规划处处长何帆认为,现代科技尤其是信息技术的深度应用,将从科学分案、机构设置、类案同判等方面,助力司法责任制的落实。

  何帆介绍,例如在科学分案中,以往人工式分案模式,实际操作中往往容易出现“关系案”“人情案”。而依托信息技术打造的智能分案系统,能在法官工作量饱和度数据模型基础上,实现智能、科学分案,既能尽量避免法官的忙闲不均、案件数量不均等情况,又能让人案匹配度更为科学,结案均衡度提升。

  面对现代科技在司法体制改革中的火热运用,也有与会者提出“冷思考”。“对人工智能的运用,大数据的运用,一定程度上还停留在对海量数据的初步分析阶段,很多系统或者平台还比较粗放,离公正司法的要求和一线办案人员的期待还有距离。”全国人大宪法与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认为,要形成这样的一个共识——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只能发挥司法辅助的作用,切不可本末倒置。“司法要避免对技术形成路径依赖,对司法机关来讲,培养精通法律和法理的优秀司法者,永远是其重要使命。”

  与会嘉宾表示,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好比推动司法事业行稳致远的“车之两轮”,二者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应以司法体制改革的理念和需求引领现代科技应用,用现代科技应用为司法体制改革提供科技支撑,才能实现二者的良性互动,让现代科技更好助力司法改革。


  《 人民日报 》( 2018年07月04日 19 版)
(责编:王仁宏、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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