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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律服务更加优质高效(问政)

——访司法部研究室副主任姜海涛

本报记者 魏哲哲
2018年07月04日04:51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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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服务如何助力“三大攻坚战”?近日,记者采访了司法部研究室副主任姜海涛。

  记者:为服务和保障“三大攻坚战”,司法行政系统采取了哪些针对性措施?

  姜海涛:一是不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服务平台建设,目前全国已建立市级实体平台近300个,县级平台2000多个,乡镇工作站2.4万多个;“中国法律服务网”上线运行,统筹优化法律服务资源,为确保风险隐患得到有效控制,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提供了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

  二是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健全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机制,拓展创新金融领域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产权保护公证业务,积极引导仲裁、专业行业性人民调解等参与重大风险化解,促进公平竞争,维护金融安全。

  三是围绕脱贫攻坚,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援助门槛。各省(区、市)实现法院、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开展民生领域公证服务,推进公证工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脱贫攻坚等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有力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围绕污染防治,推进涉及生态环境保护亟须配套的法律法规立法进程;鼓励和规范律师开展环保公益诉讼代理,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纳入统一登记管理范围;引导公证介入生态建设领域,充分发挥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公证在环境损害补偿、赔偿和环境损害诉讼方面的证据支持作用。

  记者:如何进一步加强服务“三大攻坚战”方面的工作?

  姜海涛:要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进企业、乡村等开展防范金融诈骗、校园贷等主题法治宣传,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发挥律师、公证员等在公司治理和重大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金融监管活动中的专业优势,把律师专业意见作为特定市场经济活动的必备法律文书,促进公平竞争,维护金融安全。坚持和发挥“枫桥经验”,深化拓展专业行业性调解,充分发挥律师参与涉法涉诉矛盾纠纷调解的专业作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有效防范化解社会安全稳定风险。

  要努力营造精准脱贫良好法治环境。提升贫困地区依法治理水平,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公共事务、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自身权益,努力消除贫困地区法治盲点,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构建良好法治环境。将法律服务职能与脱贫攻坚工作深度融合,通过送法下基层、对口支援、村居法律顾问等方式,实现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加强对贫困人口合法权益的保护,健全完善扶贫脱贫相关法律服务政策,推动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向低收入群体倾斜,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的专项法律服务,向贫困人口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要为污染防治提供法治保障。健全完善环境保护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积极开展污染防治专项法律服务,推动落实环保组织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律师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制度机制,为环保、新材料等企业提供事前咨询论证、事中保护、事后处置的全方位法律服务。建立健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机制,加快推进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提升环保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


  《 人民日报 》( 2018年07月04日 18 版)
(责编:王仁宏、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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