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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今年公布黑名单案2781件

实施各项联合惩戒措施2.5万户次

2018年07月05日08:41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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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税务机关今年公布黑名单案2781件

国家税务总局7月4日在“褒奖诚信、联惩失信”新闻发布会上披露,自2014年10月公布第一批“黑名单”以来,各级税务机关累计公布“黑名单”案件达到10340件。今年1至6月,公布“黑名单”案件2781件,比去年同期增长80%。其中,偷税案件497件,占比18%;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2050件,占比74%;骗取出口退税等案件234件,占比8%。

加大公布力度实施联合惩戒

税务总局稽查局巡视员李国成介绍,为确保税务部门惩戒措施落实到位,税务总局组织各省税务部门对“黑名单”当事人惩戒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和督导检查,依法依规对“黑名单”当事人采取更加严格的发票管理、出口退税审核和高频次税收检查等措施。据统计,截至2018年6月各级税务机关共对“黑名单”当事人实施惩戒15080户次。其中,对直接责任人注册登记的其他企业信用降为D级554户次;严格控制发票领用6170户次;提高税收检查频次3500户次等。

税务总局还积极参与会签了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的近十个联合惩戒备忘录;与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共同签发了关于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民用航空器的文件。全国36个省级税务机关已将上半年公布的2781件“黑名单”全部推送至同级相关部门,共计实施各项联合惩戒措施2.5万户次。截至2018年6月,6737名“黑名单”当事人被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限制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经理职务;7456户当事人被推送金融机构限制融资授信。

为了利于“黑名单”当事人自我纠错,税务总局建立了纳税信用修复机制,鼓励“黑名单”主体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修复信用。今年上半年,全国公布的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中,已有172户“黑名单”当事人主动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后被撤出公布。

严厉打击骗税虚开发票行为

为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发票违法行为,税务总局与公安部、海关总署和人民银行等部门密切协作,将打击骗税和打击虚开紧密结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跨部门、跨区域专项行动,在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和税收安全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据介绍,2017年,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检查涉嫌骗税和虚开企业6.86万户,查处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挽回税款损失207亿元;认定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抵扣凭证584万份,涉及税额1205亿元。

税务部门最新数据显示,2018年1至6月,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共对5.63万户涉嫌骗税虚开企业开展检查,查处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挽回税款损失48亿元;已认定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抵扣凭证227万份,涉及税额434亿元。

“根据近年来查处的案件分析,骗税和虚开案件除具有专业化、团伙化、隐蔽化等传统特点外,当前骗税和虚开还呈现诸多新趋势。”李国成将这些新趋势概括为三个特点:从作案方式看,短平快特征明显;从作案手段看,具有多样性特征;从案发领域看,部分行业出现新的涉税风险。

下半年,税务总局将会同公安部、海关总署和人民银行等部门,加强部际联系沟通,集中组织开展破案攻坚会战,进一步建立严打长效机制,在打击目标和重点上突出“准”字,在打击措施和力度上突出“狠”字,在打击威力和效果上突出“实”字,确保打击骗税虚开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税务总局驻北京特派员办事处承担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5个省区市开展跨区域涉税大案要案稽查等重要任务。”北京特派办特派员谢滨介绍说,今年以来,北京特派办发挥跨区域机构优势,与辖区公安部门共同出击,精准聚焦,查处涉嫌虚开团伙5个,涉及发票3.4万份,涉案金额102亿元,税额17亿元,配合公安部门成功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48名;在打击出口骗税方面,共立案检查企业3户,发现涉嫌骗取出口退税8670万元。下一步,北京特派办将继续精准发力,加强与公检法及银行等部门协调配合,不断提升信息化作战能力和办案质效,为诚信纳税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让守信者有更多“获得感”

税务总局持续积极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着力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价值导向,努力让诚信经营纳税人有更多“获得感”。

税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付树林介绍,税务总局先后出台了《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等文件,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企业纳税人进行纳税信用评价。今年年初又发布了《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将新设立企业、全年评价年度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企业全部纳入纳税信用评价范围,基本实现了对企业纳税人的全覆盖。从连续4年的全国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看,守信群体逐年递增、失信群体逐年递减,全国纳税信用状况总体稳中向好。

在统一省级税务机关纳税信用管理系统的基础上,税务总局建成了总分有序、全国统一的纳税信用归集分析系统。如,通过纳税信用管理系统与税收征管系统实时对接,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事项时,系统会自动提示纳税人信用级别,为在税务系统内部实施以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基础的分类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撑。

此外,税务部门建立了纳税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纳税信用信息对接社会信用信息。如,与银监会创新合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截至2018年一季度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累计向守信企业发放贷款72.7万笔,其中涉及小微企业58.4万笔,成功走出一条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新渠道。

在办税服务大厅,A级纳税人可享受办税“绿色通道”,在发票领用、出口退税、日常办税等多方面享受优惠和便利。税务总局与29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签署了首份联合激励合作备忘录,向A级纳税人推出了涵盖项目管理、融资授信等18个领域的41项联合激励措施,使得A级纳税人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多机会。(记者 蔡岩红)

(责编:秘晓月(实习生)、尹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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