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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法院3年受理民间借贷案近12万件

熟人借贷约定不明加大审理难度

2018年07月24日08:39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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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熟人借贷约定不明加大审理难度

记者近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近3年,新疆法院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711898件,其中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17439件,占16.50%。2017年,新疆法院新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有所下降,但当事人申请再审和进入再审程序的却不断上升。

据新疆高院新闻发言人王海琴介绍,民间借贷多发生在亲戚朋友等熟人群体间,往往合同要件约定不明且高息借款现象较为普遍,导致案件审理难度加大。

王海琴说,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多发地主要集中在经济整体较为发达的地区,建筑、小额信贷等行业成为民间借贷纠纷多发行业。相较于金融借款,民间借贷多为无担保的信用借款,当事人诉讼能力较低,而且多发生在亲戚朋友等熟人群体中,或碍于情面或法律意识欠缺,少数借款没有出具相应借据,多数借条或欠条只注明借款金额、借款人和借款日期,支付方式、还款日期、利息支付等诸多合同要件,要么缺失要么约定不明,导致难以反映借款事实全貌,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对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判定。民间借贷引发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高息借款现象较为普遍。有直接在借条中明确约定高额利息的,也有未书面约定而私下支付高额利息,还有在借款本金中预先扣除利息规避现行法律对利息上限的限制,更有出借人因借款人欠息不还将利息转为本金,通过重复打借条的方式收取高额利息。

新疆高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郝桂花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涉夫妻债务纠纷案件有关工作的通知》,正在审理的一审、二审案件,适用这一司法解释进行审理。已经终审的案件,将严格把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结果明显不公的标准;符合改判条件的终审案件,将加大调解力度,尽可能消化于再审审查阶段或者再审调解阶段,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记者 潘从武)

(责编:秘晓月(实习生)、尹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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