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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金古文化遗址被盗案一审宣判

五名被告人均获刑

2018年09月07日09:39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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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辽金古文化遗址被盗案一审宣判

利用金属探测仪、铁锹等工具,对辽金时期古文化遗址进行盗掘,结果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认定以武某为首的5名人员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罪,一审判处武某、韩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5万元,另3人均判处缓刑,并各处罚金。

2015年11月21日晚,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民武某与同乡韩某、兰某来到国华乡娘娘庙村一山坡地内,用金属探测仪、铁锹等工具挖掘出古代铁铡刀一把。次日,武某、韩某、齐某、田某再次来到该山坡地,正在盗挖时,被当地派出所民警发现。武某等5人先后落网。

经辽宁省文物保护中心鉴定,被盗掘地点为受国家保护的辽金时期古文化遗址,具有特别重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武某团伙的盗掘使遗址遭到严重破坏,有关历史文化信息丢失。

法院认为,被告人武某、韩某、兰某、齐某、田某违反国家文物保护法规,盗掘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均已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罪。其中武某、韩某为主犯,兰某、齐某、田某系从犯。为此,依法对5人作出上述一审判决。(记者 韩宇)

(责编:皇甫尚华(实习生)、陈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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