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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举措落地 六种机制配齐

检法合力推进法律监督机制建设

2018年09月11日13:27 | 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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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9月11日电 9月11日上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签订了《关于协同推进法律监督机制建设的会商纪要》,就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协同推进法律监督机制建设达成“框架意见”。双方还就协同拓展诉讼监督途径渠道、整合内外法律监督平台、合力构建保障监督配套机制、协力发挥对外监督建议职能、共同探索建立法律统一适用机制等五项主要内容向社会进行了通报。

据介绍,《会商纪要》是两院根据市检察院、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健全完善常态化法律监督工作机制的要求,就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协同推进法律监督机制建设、深入促进双赢多赢共赢达成的工作共识,旨在通过细化完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协同推进法律监督工作更加有效开展,确保检察权、审判权依法独立高效行使,积极践行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使命,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

《会商纪要》细化完善了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推动了五项重点举措落地:对法院办理的重大民事、行政等案件,市检一分院监督部门可派员旁听和见证执行;检察长(或者受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代表检察机关发表对案件的监督意见;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对方司法工作人员行为不规范、不文明情形的,应当及时通报对方,对方处理后进行反馈;发现违纪、违法情形的,应依法将问题线索移送相关部门,同时通报对方;规定了各类检察监督案件的办理程序、办理方式和时限要求,严格规范检察监督案件的办理工作。检法两院协同推进上述制度机制建设,能够有效地拓展检察机关诉讼监督途径,提升诉讼监督效率、强化诉讼监督实效。同时,检察机关以法律监督的视角旁听、见证司法审判活动,有利于及时发现审判、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或不规范司法行为,督促相关人员及时整改,确保法律监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从而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形象。

值得一提的是,《会商纪要》明确两院合力监督影响首都发展稳定的重点环节、影响民意民生的重点问题,努力提升检察建议、司法建议的监督刚性,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会商纪要》规定,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影响首都发展稳定的重点环节、影响民意民生的重点问题,以及个别部门、单位作为当事人在诉讼中存在的不规范诉讼行为等,市检一分院和市一中院应当同步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检察建议和司法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改进工作、完善制度。此项机制,能够有效地整合检法的专业优势,形成监督合力,实现“1+1>2”的效果,有助于延伸司法职能,建立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同时,《会商纪要》规定要协同加强民生领域法律监督建设,并且对于落实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有效实施、服务和保障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牛鼻子”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建立法律统一适用的司法研讨机制,为首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此外,《会商纪要》立足于法律监督机制建设实际,提出建立六项配套机制,为协同推进法律监督建设提供工作保障:建立检察监督意见统一管理机制,保障程序顺畅衔接;建立重大情况通报机制,保障监督信息分享;建立同步法律建议机制,保障司法职能延伸;建立联合调研攻关机制,保障司法尺度统一;建立双向反馈机制,保障监督落地生效;建立规范诉讼行为机制,保障诉讼权利行使。

(责编:孟植良(实习生)、尹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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