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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法院涉网络言论传播名誉权案猛增

调查匿名被告网络用户身份难度大

2018年09月12日10:33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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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调查匿名被告网络用户身份难度大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涉网络名誉权案件审判白皮书》(下称白皮书)显示,近5年,海淀法院新受理的涉及网络言论传播名誉权案件数量正在以平均每年两倍的速度猛增,侵权形式呈现新型化和复杂化。其中,87%以上的案件为单一案由,96.13%以上的案件都主张经济赔偿。

海淀法院辖区内有被称为“中国硅谷”的中关村高科技园区核心区,区内从事网络社交及信息传播的网络服务企业众多,因此,大量涉及网络言论传播的名誉权案件集中于此。2013年,海淀法院成立中关村法庭,专门负责包括涉网络名誉权案件在内的涉网络人格权案件及知识产权案件,实现涉网络名誉权案件的专业化集中审判。

白皮书披露,2015年,海淀法院新收涉网络名誉权案件数量爆发式增长,同比2014年增长3.62倍,全年案件总量同比增长4.4倍。2017年新收案件量同比增长93%,全年案件总量同比增长68.82%。今年上半年,新收案件量就与去年全年新收案件量几近持平,保守估计,全年案件总量同比增长将高达96.17%。涉网络名誉权案件除部分案件呈现包括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复合型案由外,87%以上为单一案由。诉讼请求一般包括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申请平台服务商披露用户信息5项。精神抚慰金的诉请金额一般为5000元至20万元之间。

白皮书显示,此类案件当事人从以个人为主逐渐发展为以企业为主。原被告双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占65%,主要集中于对涉及原告商誉的新闻报道引发的纠纷。双方当事人均为个人或一方为个人的占35%,主要集中于用户在社交网络平台对原告进行谩骂、诋毁引发的纠纷案件。从涉案互联网企业的业务板块看,涉案企业基本是网络视频、搜索引擎、互联网社交等互联网行业的主流企业,纠纷往往关涉企业法人的商誉等重要问题。侵权形式呈现新型化、复杂化,网络用户通常匿名,因事先不知晓匿名用户真实身份,原告通常先起诉网络服务平台作为被告同时申请披露匿名用户的真实身份。此外,转载媒体侵权日益增多。

据海淀法院中关村法庭庭长陈昶屹介绍,涉网络名誉权案件与传统名誉权案件最大区别就在于,侵权言论的公开传播发生在网络上,网络服务提供者作为除侵权人与被侵权人之外的第三方加入到名誉权侵权法律关系中,使涉网络名誉权案件涉及被侵权人、侵权人、网络服务提供者甚至网络社交公众等多元主体利益,还涉及到技术、伦理、产业、公益等多元价值的融合与衡平问题。法院审理此类案件面临困难和挑战,调查匿名被告网络用户身份增加了调查难度,在匿名网络用户身份确定之前,案件的审理无法正常推进,造成案件审理周期延长。此外,移动通信部门配合调查不主动,因各种原因无法提供需要披露网络用户的准确身份信息。反诉或互诉侵犯名誉权的案件日益增多,当事人对立情绪较重,造成审理难度加大。

针对以上情况,海淀法院正确理解和适用侵权责任法中的权利救济原则,充分关注网络时代权利的保护与限制。同时,厘清规则,完善裁判标准体系形成机制,加强引导,构建全流程诉讼指引机制。通过制作和发放侵权言论列表范例、涉网络名誉权侵权诉讼举证要素表等方式,提供诉讼指引资料,普及当事人的基本诉讼权利义务和诉讼程序等基础法律知识。

此外,积极与微博、微信、百度等辖区大型网络服务商建立稳定高效的证据保全及调取协作机制,经法官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定调取直接侵权人匿名身份真实信息条件的,会及时出具协助调查函,要求相关网络服务平台披露匿名侵权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记者 黄洁 见习记者 张雪泓)

(责编:陈羽、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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