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司法大数据报告:网约车案发率低于传统出租车
人民网北京9月21日电 最高法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20日发布《网络约车与传统出租车服务过程中犯罪情况》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报告显示,2017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的被告人为网络约车司机且在提供服务 过程中实施犯罪的案件量不足20件,网络约车司机每万人案发率为0.048,其中,77.78%案件的侵害对象为乘客。同期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的被告人为传统出租车司机且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实施犯罪的案件量为170余件,传统出租车司机每万人案发率为0.627,其中,46.26%案件的侵害对象为乘客。
数据显示,提供服务过程中,由网络约车司机实施的犯罪,排名靠前的罪名有:故意伤害罪 (38.89%),交通肇事罪(16.67%), 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合计16.67%)。由传统出租车司机实施的犯罪,排名靠前的罪名有:故意伤害罪 (27.4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 16% ) , 交通肇事罪 (14.29%),盗窃罪(9.14%),危险驾驶罪(8%),强奸罪(6.86%)。
关于犯罪诱因,报告显示,传统出租车司机司乘合谋占比高,约占三成;网络约车司机多因口角,约占四成。口角纷争引发司乘冲突案件中,涉车费问题最为显著,网络约车司机案件占比50%, 传统出租车司机案件占比42%。
报告显示,提供服务过程中,由传统出租车司机实施犯罪的案件,15.43%的案件中有醉酒情节,其中乘客醉酒占比51.85%,司机醉酒占比48.15%。而在传统出租车司机侵害乘客的案件中,有醉酒情节的占比20.99%,其中乘客醉酒占比83.35%,司机醉酒占比16.65%。 提供服务过程或侵害乘客案件中,网络约车司机案件中暂无醉酒情节。
根据大数据分析,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由网络约车司机实施犯罪的案件,61.11%的案件为临时起意。 由传统出租车司机实施犯罪的案件,有预谋的比重略高于临时起意,其中,49.71% 的案件为临时起意。
报告还指出,夜间时段是作案高峰时段,网络约车司机50%案件发生在该时段,传统出租车司机近三成案件发生在该时段。此外,在受害者为乘客的犯罪案件中,传统出租车司机实施犯罪地点中,车内占比最高,占比45.68%。网络约车司机实施犯罪地点中,起止点沿线地点占比最高,占比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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