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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宿松开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良方 

医患矛盾不再久治难愈

2018年09月24日11:53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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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医患矛盾不再久治难愈

没有一件调解结案后出现当事人反悔;

没有一份调解协议违背法律和事实而不被司法确认;

没有一份调解协议未执结;

没有一起纠纷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没有发生一起由医疗纠纷引发的医闹事件;

没有出现一起因调解不及时、工作不到位致使普通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或群体性事件。

人们很难想到,做到这“六个没有”的是一家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安徽省宿松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自2014年7月成立以来,调委会调解医疗纠纷2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100%,赔偿金额1000余万元,经司法确认的调解赔偿案件超过70%,真正为“久治难愈”的医疗纠纷开出了一张疗效突出的“宿松药方”,找到了及时有效化解的新途径。

县委县政府主导成立医调委

宿松县地处安徽省西南部的大别山余脉,人口多、地域大,医疗纠纷及医闹事件一度处于多发状态,因缺少有效的预防化解手段,处置效果一直不太理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为规范医疗秩序、维护群众医疗权益,县委、县政府坚持问题导向,将医疗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纳入综治考核范畴,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谋划和推进,将医闹事件作为突发性事件予以稳妥处置。”宿松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张飞翮在介绍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情况时说,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织力量专门研究部署成立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探索建立医疗纠纷综合调处机制,建立健全医疗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体系。

就这样,2014年7月1日,宿松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挂牌运行,由县财政保障医调委经费,运行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聘用3名政治素质高、群众工作能力强、熟悉法律或医学知识、调解经验丰富的退休老同志为专职调解员,负责医调委日常工作。同时,从乡镇和政法机关聘请34名调解能手为兼职调解员,从全县医疗卫生系统、政法系统筛选69名医学、药学和法学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库,为医调委提供智力支持。

宿松县洲头乡西口村村民汪某与一家民营医院发生医疗纠纷,是宿松县医调委成立不久接手的一起纠纷。

汪某在这家民营医院待产时发生意外,新生儿因宫内窒息导致脑瘫。汪某和医院因此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关于责任认定和赔偿金额方面迟迟未能达成统一意见。汪某的亲戚还曾组织10多名亲戚朋友到该医院“讨说法”,并购买扩音喇叭在医院门口喊话。

宿松县医调会组织专家反复查阅患者病历,发现在婴儿出生时,医方无医护人员在场,是导致这起纠纷发生的根本原因。最终,双方在医调委组织四轮调解后签订调解协议,医院赔偿汪某9万元。

“县委、县政府还先后下发《宿松县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等多个文件,县综治办、卫计、公安等部门也联合出台《医疗机构内部治安保卫与涉医案件(事件)处置工作六项机制》等文件,为各部门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医疗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保证了县医调委规范运行。”宿松县综治办主任吴霞说。

第三方角色定位赢得公信力

“我是来替孩子向朱主任表达感谢的。”经过县委政法委工作人员“翻译”,记者才弄明白老朱的来意。

老朱名叫朱全盛,家住宿松县陈汉乡广福村乔下组,坐车走了28公里的山路过来的。他的大儿子因交通事故致左侧锁骨骨折,由县里一家医院救治,在家休息期间钢板发生断裂导致再次骨折,需重新手术,与医院发生纠纷。是钢板质量问题,还是患者休息期间做农活所致,经医调委组织召开医学专家咨询会诊断仍无法判断,无法明确划分责任。后医调委建议医院为患者治疗的同时,适当予以经济补偿,双方接受了医调委建议并达成协议。

朱仁宋,这位成立安徽省第一个法律服务所的“老司法”,后来在宿松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的位置上退下来。

“我退休还没有3天,就让我到医调委来担任主任,算是‘回了娘家’。”朱仁宋说,调解太缠人,有的纠纷要反复调,长的要调上三四个月很正常,没有耐心根本不行。

在朱仁宋看来,医调委成立后大大改善了医患关系,这主要源于医调委的“第三方”角色定位,以及严格依法依理调解。

针对个别过错和责任难以界定的医患纠纷,由宿松县医调委提交申请和详细咨询提纲,县卫计委牵头主持召开医学专家咨询会议,评议医患双方所应承担的责任,作出公正权威的评判。4年来,共召开专家咨询会议36次,提出专业调处建议34条。

“我们要求每一名调解员在工作中做到执法法严,讲情情深,维护老百姓的权益,还要维护医疗秩序。”朱仁宋说,对于患方抱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态故意扰乱医疗秩序的,坚持“以责定赔、无责不赔”的原则,避免“和稀泥”。

“并不只是几名医调委调解员在孤军奋战,在他们后面有着庞大的系统支持。我们建立了协调联动,发挥综治委统筹协调作用,积极协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参与医疗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形成齐抓共治、合力化解的新格局。”宿松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凌勇说,日常工作接受县综治中心统一调度,实行部门联动、社会协同,不断健全医疗纠纷综合调处机制,及时将医疗纠纷有效化解在初始阶段,实现医疗秩序由乱到治的根本性转变。

司法确认促纠纷化解成功率

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宿松县医调委会引导双方向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据统计,4年来,有140余件经宿松医调委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通过了司法确认,占调解案件近70%以上。

“经审查确认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能有效监督医患双方按协议内容履行到位。”朱仁宋说,“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实现了诉讼与人民调解的有机衔接,有效维护了人民调解的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了医疗纠纷化解的成功率。

“花钱是买不来平安的,只能带来不好的示范。我们始终坚持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不得赔偿原则,一切都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朱仁宋说,对于存在特殊困难的医疗纠纷当事人,在依法定责定赔的基础上,适当给予困难救助;对医院虽没有明显过错,但患者确实遭受精神损害的,也充分给予人文关怀,但是这与纠纷认定没有关系。

据统计,自宿松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有41件纠纷不予理赔,不赔率占将近20%。

在调解医疗纠纷的同时,宿松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还从源头防范入手,向医疗机构提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医疗秩序、避免医患纠纷的建议,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调解员和有关专家对医护人员开展普法教育和医德医风知识讲座。据统计,宿松县医调委共提出口头建议和书面建议40余次,相关部门在接到反馈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对已发生的医疗纠纷及时进行调查并追责,形成渠道畅通、权责清晰的良性循环。4年来,宿松县共处理违法违规医务人员23人,其中清退3人,医务工作者队伍整体水平有所上升,医疗纠纷隐患得以有效消除。

目前,宿松县90%以上的医疗纠纷都是通过医调委调解化解。(记者 李光明)

(责编:陈羽、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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