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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苏豫皖相邻基层检察院建立跨区域打击黑恶犯罪协作机制

提升办案水平  形成打击合力

本报记者  彭  波
2018年09月26日04:40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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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山东枣庄台儿庄区检察院、江苏徐州贾汪区检察院、河南永城市检察院、安徽萧县检察院共同签署了《鲁苏豫皖相邻基层检察院扫黑除恶协作配合制度(试行)》,旨在加强扫黑除恶工作协作配合,提高检察环节综治工作水平,共同打击跨区域黑恶等刑事犯罪,维护好鲁苏豫皖接合部地区的社会稳定。

  台儿庄区、贾汪区、永城市和萧县位于四省交界处,居民相互往来密切,社会治安情况较复杂。在扫黑除恶行动中,检察机关发现有些案件涉及多地,分别由不同的检察机关办理,在人员和案件事实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交叉,导致取证工作的全面性、证明标准的统一性等都存在困难,影响了对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强大打击合力。

  《制度》建立黑恶犯罪案件快速移送机制,明确规定如存在案件多方同时具有管辖权,由他方办理更有利于取证、方便诉讼,或者由他方办理更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等四种情形的,可以走案件快速移送绿色通道,受移送方自收到移送案件意见书后安排专人进行审查,并于5日内作出决定。

  《制度》要求实现黑恶犯罪典型案件的信息交流与经验共享,依托检察专线网建立鲁苏豫皖基层检察院典型案件信息库,收集黑恶刑事犯罪典型案件及新型犯罪案件,案件内容均包括基本案情、量刑建议、判决结果、定罪量刑分析论证及承办人办案心得等。每半年召开一次四个检察院扫黑办部门联席会议,对各方的黑恶等典型犯罪案件、新型犯罪案件开展研究、讨论,交流办理案件过程中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着眼于加强相互支持、配合,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执法效果,《制度》建立了黑恶犯罪案件协助办理与研判分析,规定一方检察院在办理黑恶犯罪案件过程中,如在调查、核实证据等事项上需要他方协助的,可向对方发出“协查函”,对方应根据要求,及时配合工作,形成打击合力。

  此外,《制度》还建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论坛机制和黑恶犯罪治理专家咨询机制,协商聘请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专家教授为咨询专家,对扫黑除恶工作中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提供咨询意见,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研究论证。

  “合作机制畅通了工作渠道,缩短了办案时间,实现了扫黑除恶工作的快速高效,有利于对黑恶势力犯罪从严从快惩处。”台儿庄区检察院检察长朱述斌表示。


  《 人民日报 》( 2018年09月26日 18 版)
(责编:王仁宏、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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