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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警方打掉一恶势力犯罪团伙

27人落网13人被法院判刑

2018年09月26日08:41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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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楚雄警方打掉一恶势力犯罪团伙

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私设公堂、打砸抢、跪砖头、拔指甲、发布江湖“通缉令”……

以陈某某为首组成的27人恶势力团伙,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及有前科人员,盘踞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城肆意寻衅滋事。南华县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历时一年多抓获骨干成员27人移送起诉19人,破获案件33件。

近日,南华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分别判处该涉恶案件恶势力犯罪团伙陈某某等13名团伙成员1年4个月至10年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5000元至20万元罚金。

其中,该恶势力团伙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多种罪名,团伙组织人员陈某某,被以多种罪名判处10年8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万元。

2016年12月以来,陈某某在南华县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及前科人员,组成以其为首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以某大酒店和某KTV为据点,在南华县城内肆意寻衅滋事,实施敲诈勒索、故意损坏财物、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气焰嚣张。

很快,嚣张跋扈的陈某某便被另一恶势力犯罪团伙挑战,KTV被打砸,损失上万元物品,连门店经理也被打伤。更重要的是,此次打砸事件让陈某某颜面尽失。

得知打砸KTV的人是黄某、李某等人后,为树立威信,陈某某组织其团伙成员黎某、朱某等人连夜找到仇家,将参与打砸KTV的徐某、陈某等9人抓住,实施非法拘禁、殴打、跪砖、辱骂等行为。

特别是在KTV被打砸后的一个月时间里,陈某某等人多次开会商量寻找“抓捕”打砸KTV人员。无视公安机关对案件的调查处理,肆意泄愤报复打砸KTV的黄某、李某一方人员。

在陈某某的指挥下,黎某安排团伙成员,从KTV被打砸的当晚开始,连续找人、抓人,并在微信上发布江湖“通缉令”,将参与打砸KTV的人员名单及开会“抓捕”打砸KTV人员的视频发布,并转发于微信朋友圈。

随后,参与打砸KTV的徐某等7人相继被找到,并被强行带到某大酒店附楼被控制起来。其间,徐某等人被殴打、罚跪砖头、威胁拔指甲等,让其交代参与打砸的人员。陈某某团伙成员还威胁未抓到的吴某等人,回来“自首”接受处理。

据介绍,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18日,该恶势力团伙共对16名人员进行威胁、殴打、非法拘禁,非法勒索现金22.48万元,故意损毁轿车1辆,其中有4人被打成轻伤。

经初步查证,该团伙涉案人员23人。案发后,楚雄州公安局迅速成立由州公安局刑侦支队、法制支队、网安支队等部门,南华、禄丰、牟定、大姚、双柏五县公安局刑侦民警组成的南华“2016·12·28”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办工作。

经查,涉案人员人数多,成分复杂,大多系社会闲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不法团伙中的首要分子、骨干分子曾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处过。但这些人不思悔改,继续作恶,逞强耍横、聚众闹事,形成在南华县称霸一方的恶势力。

在案件侦办中,有的群众害怕被恶势力打击报复,大多不敢讲实情说实话,甚至不愿配合。此外,此案涉案时间跨度长,涉及罪名种类多,证据庞杂取证不易,且头目陈某某及团伙骨干成员曾屡受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反侦查意识较强,在审讯过程中竟然还对办案民警进行言语威胁,以上种种原因使得案件侦破倍加艰难。

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专案组成员不计白天黑夜,深入群众中调查、摸排、走访。通过无数次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获取了大量事实证据,最终使团伙成员一个个浮出水面。

经过一年多的艰苦奋战,南华县公安局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成功打处了南华县“12·28”涉恶团伙,彻底摧毁了一个作恶多端,频频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为首分子陈某某及其团伙主要成员27人,移送起诉19人,破获案件33件。

2018年6月28日,南华县人民法院对该涉恶团伙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并于近日作出如上判决。(记者 石飞 通讯员 李娅娟 普金华)

(责编:皇甫尚华(实习生)、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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