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

检察官们的新日常(一线探访·走近基层法治队伍④)

2018年10月10日04:27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小字号

  图①: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开展普法活动。
  图②: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检调对接,化解矛盾。
  图③:孙春德(右一)和同事正与原山林场消防人员沟通防火宣传事宜。
  赵 悦摄

  浙江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枫桥检察室主任周锋

  用心回应群众需求

  顾 春 张丽玮

  9月11日,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枫桥检察室主任周锋一早就到了枫桥镇新绛霞村。天空飘着细雨,他今天到村民唐某家调解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因为香榧树采摘归属权问题,张明(化名)与案件另一名当事人王强(化名)大打出手,最终造成张明轻伤二级、伤残十级。 

  之前侦查机关已派过调解员进行调解,但被张明一口回绝。冤家宜解不宜结,真走到上公堂的局面,不仅涉及两个人,更关系两个家庭。了解张明拒绝调解的原因并给出解决方案,是周锋此次走访入户的首要目的。

  “你好,我是昨天电话联系过的检察院同志。不知你关心的民事赔偿问题有什么想法?我们一起来商量下。”一到张明家,周锋就热情招呼。感受到周锋冒雨到访的真诚,张明终于吐露了心中顾虑:“我不认识指派来的调解员,要是调解员站在他那边怎么办?那我岂不是要吃大亏。”

  “调解员的指定都是公开公正的,你可以随机自己选择。”听了张明的顾虑,周锋拿出诸暨检察“检调对接和解引导员”资料,一边详细介绍具有丰富经验的人民调解员,一边让他自己“点单”选择调解员。张明经过仔细挑选,确定了具有30多年调解经验的两位人民调解员。

  根据当事双方调解的要求,枫桥检察室随即启动“检调对接”工作程序。上午10点,在周锋主持下,案件当事人双方共处一室,坐下谈判。

  赔偿费用成为调解焦点。唐某要求算上自己的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要求的费用较高;但王强条件不好,双方提出的赔偿金额差距很大。调解员把过去的类似案例拿来举例,就误工费用该怎么算、如何合理上浮等问题,跟双方详细做了沟通。周锋不失时机地建议,双方都做些体谅和让步,大家乡里乡亲,化解矛盾才是最合适的做法。到12点40分,双方签下和解协议书,当场言和。

  周锋说,为提升检察环节“枫桥经验”的矛盾化解实效,今年以来,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了“检调对接”和解工作室,探索建立自主“点单”选择调解员机制,吸收行业协会、地域商会人员、乡贤以及资深专业调解员形成“调解大菜单”,由当事人根据需求自主“点单”选择调解员,效果很好。发挥社会调解组织力量的做法,有利于化解矛盾、弥补裂痕以及修复社会关系。

  “这样一来,不仅有利于社会团结,同时也不会造成司法成本的浪费。”周锋说。

  午饭后,周锋像往常一样打开浙江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了解是否有涉及检察环节的群众诉求。

  “有问题不怕,就怕有问题反映不上来,日积月累变得一发不可收拾。”一边浏览,周锋一边聊起了工作心得。

  这时,一起垃圾乱倾倒问题引起了周锋的注意。系统显示,辖区枫桥江畔存在倾倒垃圾污染环境的情况。

  周锋指着电脑屏幕介绍,垃圾堆旁就是河流,大风、暴雨很容易把垃圾带到河水中,损害公共利益。

  “这样的情况,检察机关可以启动公益诉讼程序。”说着,周锋拿起包和检察室干警一起动身赶往现场核查情况。

  到了现场,发现不仅有生活垃圾,更有不少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现场拍照留证后,周锋和检察室干警一起走访村民、村干部等了解详情。回到检察室后,他迅速启动环境公益诉讼立案调查程序。

  据悉,近5年来,枫桥检察室成功主持调解刑事案件130余件,调解成功率95%。而要说调解成功率背后的秘诀,离不开“用心”二字。

  “基层检察室是检察工作延伸的一个触角,在基层工作就是要心中装着群众,用心回应群众每一个需求,才能更好化解矛盾。”周锋说。

  

  海南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永兴检察室主任黄展健

  执着坚定增绿护蓝

  本报记者 丁 汀

  走进秀英区永兴镇密密的绿中,一栋三层的小楼是黄展健最熟悉的地方。小楼入口左边挂的是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永兴检察室的牌子,右边挂的是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永兴海洋检察室的牌子。9月初,右边牌子上的红花还是新的。

  永兴检察室主任、“85后”黄展健不无自豪地告诉记者:“挂牌成立海洋检察室后,我们肩负的责任更大了。”

  进门的大屏幕上,海口“12345+河长制”大数据平台正在同步滚动着,从污水偷排、河砂盗采到非法抽取地下水,大数据平台上每日滚动不停的群众举报,是检察室开展工作重要的线索来源。

  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摸排,是检察室的重要职责。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对于视生态环境如同生命一般的海南来说有着更加特殊的意义。

  黄展健所在的检察室一共5名工作人员,要负责6个镇的工作。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任务尤其繁重。“这一片有火山口自然保护区,密密麻麻全是树,盗伐树木或是污染企业的人一般会深入到没有路的深林中。林砍一片就秃一片,但从外头看,肉眼看不见。车都开不进,往来全靠脚探出路来,这样的事都能被他们发现,这些检察官们了不起,能吃苦,干实事。”调研中,当地居民小王竖起大拇指。

  面对群众表扬,黄展健有点不大好意思:“我们有帮手。”黄展健所说的帮手,是一台无人机。无人机是新手段,“12345+河长制”是海口2017年新建设的大数据平台,两者结合在增绿护蓝中战果卓著。

  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并不太久,永兴检察室的工作程序已经形成了:从各种大数据渠道取得的线索,通过无人机勘测,现场取证,回来召开会议进行线索分析,确定线索,分析案件所涉及的职能部门和个人,向民事检察部门通报,请职能部门确认事实,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整改,整改期结束后再对情况进行复核和调研。

  对于相关职能部门来说,将群众举报予以办结工作就可以结束了。但是对永兴检察室来说,这有可能是一桩案件的开始。

  以南渡江的非法河道采砂为例,今年年初,永兴检察室发现了河道非法采砂的线索。采砂的多是村民,运输的是套牌车、报废车,堆沙点隐藏在江边小树林中,仅此一事涉及环保、国土、交通、林地等多个部门,违法行为隐蔽,执法交叉容易跑冒滴漏。公益诉讼是什么,好多群众不大知道。怎样开展,有的职能部门也不很理解。永兴检察室这一团队实打实地沿南渡江走了两天,无人机拍摄到了非法堆沙点。他们走家串户地向村民们了解情况,既吃过闭门羹大白眼,也得到了热情帮助、收获了职能部门的配合理解。调查结束,永兴检察室对属地政府和国土部门等3部门提出了7条诉前检察建议。

  突出打击非法堆沙点、补植复绿、严把土地租赁关口、修缮防洪堤围墙、开展交叉执法、查处套牌车辆、加强警示教育,7条检察建议条条切中问题要害。相关部门联合整改,有效遏制了破坏河道的行为。

  记者有点好奇:“已经结束的案件你们还会继续研究吗?”他点点头:“增绿护蓝是一项持久的任务,只要违法活动不停止,我们就要不懈怠地钻研,不断采用新手段,找到新办法,跟上不同情况下执法要求,让检察建议不但起到法律震慑作用,也对推进工作产生实效。”

  检察室的大数据日复一日滚动着,资料库里无人机拍摄的线索也慢慢多了。每一条线索,都经过他们起早贪黑地勘测、核实、调研、比对。而永兴片区的绿和蓝,早已深入人心。

  

  山东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孙春德

  把绿水青山守护好

  本报记者 潘俊强

  “请问昨天有没有关于破坏生态环境的线索举报?”9月28日早上,孙春德径直来到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询问道。这是孙春德每天上班后要做的第一件事。

  孙春德是博山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室的一名检察官。一般询问完上一日的举报情况,他就会到坐落在原山林场新区的生态环境检察室,到那里开展生态环境方面的检察工作。

  不过今天有些特殊。他要到区人大汇报工作,还要去法院开庭打官司,然后再与法官就一起非法采矿破坏环境的案子作沟通。

  9时多一点,他回到办公室,拿了昨天提前打印好的材料,和其他两名同事,步行到区人大驻地。见到提前约好的领导,开门见山,将80份区检察院关于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文字材料交给区人大相关部门,用于第二天区人大常委会会议。

  “对于检察院来说,公益诉讼是个新事物,我们正不断探索,也希望区人大多多支持。”就公益诉讼在生态环保领域如何发力,孙春德与人大领导汇报了许多,包括要加大宣传力度,让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了解;在诉前程序方面,通过公开听证等方式,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尽量在诉前把问题解决……

  不知不觉,距离区法院开庭的时间很近了。孙春德起身告别,赶紧回到单位拿了打官司的材料,赶往区法院。

  10时30分,作为公诉人,孙春德已经坐在了区法院第六审判庭。这是这件案子第二次开庭,他要补充一些新的证据。作为一名80后检察官,经过多年历练,孙春德打起官司已非常老到。在经过控辩双方充分表达意见后,大约11时,这起案件当庭宣判,孙春德也长舒一口气。随后,他与刑事审判庭的一名法官就一起非法采矿破坏环境案件进行了沟通。沟通的结果是,下一步还得继续补充证据材料,并做好环境损害等方面的鉴定工作。

  由于下午要去跟原山林场对接防火宣传事宜,中午孙春德匆匆扒了几口饭,就赶到了原山林场新区。原山林场专业防火大队队部就和区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室毗邻而建,孙春德平时在这里经常和他们碰面。下午一上班,原山林场新区综合办主任单琳琳带着两名消防队骨干来到生态环境检察室。“咋防火,你们专业,可以多搞点防火明白纸。”孙春德说,“我们更多从法律后果层面去做好警示宣传。”最后双方决定,在国庆长假1日到5日,到人员比较密集的景区门口以及农村大集上去宣传。

  在自己的日程记录本上,他在防火宣传旁边打了个钩。“每完成一项,就打个钩,这样挺有成就感。”孙春德说。

  指针指向下午3时,区国土局的工作人员驱车来到生态环境检察室。这是之前定好的约谈。孙春德就另外一件关于非法采石破坏环境的案子跟区国土局进行谈话。

  “人已经判刑,但是不能光处理人,造成的环境破坏咋处理,也得有所行动。”孙春德说,再有就是采石场的石子是国有资产,也要保全,防止被人拉走。在这之前,孙春德和同事去看过现场,并通过无人机拍摄取证。不过,孙春德还是与区国土局的工作人员又驱车半小时,到达非法采矿区,查看现场整改情况:进入矿区的路被土堆挡住,防止有人偷盗石子;在山的采石面已经抹了白灰线,确保不会再开采。

  “和刚才所说的措施部分一致。”孙春德说,经过现场查验,虽有整改措施,但是不够彻底,还需要继续。

  

  倾听心声 感受变化(短评)

  近来,本报持续关注、报道基层法治队伍,派出记者走进最基层的法庭、检察室、派出所、司法所,通过记录一天的工作生活,感受当前基层法治队伍的酸甜苦辣,也反映那里正在发生的深刻变化。

  基层法治队伍是法治延伸的最末梢,也是直接面向群众的最前沿。在现场,我们看到的是为调解纠纷马不停蹄的法庭庭长,为绿水青山日夜紧盯的检察官,为减少盗案绞尽脑汁的派出所所长,为社区矫正人员悉心疏导的司法所所长……或许在这些报道中看到他们处理的大多是民生琐事,但法治建设和群众工作的生命力,许多时候就孕育在这一桩桩、一件件的“小事”中。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力量最薄弱的是基层,但创新点和突破点也恰恰在基层。没有一支高素质的基层法治队伍作保障,法治手段化解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效果就要打折扣。到基层才能认识最真实的国情,才能接触最生动的实践。只有不断加大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才能为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幸福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本系列到此结束)


  《 人民日报 》( 2018年10月10日 18 版)
(责编:袁勃)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