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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起贩毒案主犯被执行死刑

通过大巴跨省贩毒29.78千克 

2018年10月20日11:10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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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海南一起贩毒案主犯被执行死刑

19日上午,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贩卖、运输毒品罪犯陈某弟执行死刑。

2015年11月以来,陈某弟伙同其父亲陈某流、母亲罗某卿、表兄郑某(均为同案被告人,已判刑)购买毒品,并通过省际客运大巴将毒品托运至海南贩卖,被称为“贩毒家庭”。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确认,2016年3月,陈某弟指示家人将装有10千克的甲基苯丙胺纸箱托运给大巴车司机进入海南省贩卖;同月,陈某弟再次指使家人将装有19.78千克的甲基苯丙胺纸箱托运给大巴车司机,并指使郑某接货。郑某在接货过程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当日下午,陈某弟一家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

2017年6月23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公开开庭并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陈某弟被判处死刑,其他3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宣判后,各被告人均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于同年12月28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确认,陈某弟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法律,伙同他人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29.78千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陈某弟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大,所犯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在共同犯罪中,陈某弟负责联系购买和销售毒品,并指使同案被告人收付毒资和托运、接取、转送毒品,系主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记者 翟小功 通讯员 周莹)

(责编:陈羽、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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