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

检察院调研发现乡镇危险驾驶犯罪呈高发趋势

2018年10月25日08:43 | 来源:法制日报
小字号
原标题:检察院调研发现乡镇危险驾驶犯罪呈高发趋势

  “乡里走亲访友哪有不喝点酒的?没想到构罪了!”10月17日,面对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讯问,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李某如此回答。

  前不久,李某驾车在新密市白寨镇行驶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验鉴定,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8.32mg/100ml,已构成醉酒后以危险方式驾驶机动车。当晚,他参加一个朋友的聚会,喝了不少酒,想着离家不到2公里的路程,就驾车回家。

  新密市检察院检察长李俊华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2018年上半年,新密市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84件654人,其中危险驾驶犯罪249件249人,占全部审查起诉案件的51.4%,且案发地点多在乡镇,比在市区查获的案件数高75%,而去年同期受理危险驾驶案件124件124人,同比上升100.8%,危险驾驶案件受案数呈大幅上升趋势。

  新密市检察院统计发现,涉案人员大部分为初犯、偶犯,有危险驾驶前科的仅8人,其他人员均为初犯,大部分人知道危险驾驶的违法性,但是存在侥幸心理,且缺乏对酒后驾驶的有效劝阻,案发多发生于晚饭后。

  “涉案人员全部为男性,文化程度不高,年龄段集中。”李俊华说,在判决生效的132人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94人,占比71.2%;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29人,占比21.9%;大专以上文化程度9人,占比6.8%。其中,30至50岁之间的危险驾驶人员91人,占比68.9%。本地人员涉案居多,且大部分为务农、外出打工人员。

  新密市检察院调研发现,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和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确定为犯罪以来,危险驾驶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更多的农民开始购买机动车,与此同时,在农村以酒待客的风俗习惯较为普遍,使得醉驾行为存在着多发性的潜在风险。

  李俊华认为,应在乡镇加强对务农、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消除他们的错误认识和侥幸心理,使其知法守法,另一方面以网络、多媒体为载体,实现宣传形式的多元化,注重典型案例的宣传警示作用,用活生生的案例去教育感染群众,使他们切实体会到酒驾的危险和处理的严肃性,使其真知法、肯守法。同时要多方参与,形成有效机制,使“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理念深入人心。(记者赵红旗 通讯员 谢向阳)

(责编:蒋琪、曹昆)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