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2天的二手车还没过户 上路就自燃车损由谁承担?
11月12日下午,地铁S8号线信息工程大学站旁一辆车辆发生自燃,地铁执勤民警和辅警携带灭火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控制火源,做好现场交通疏导,配合其后赶来的消防队员将火势扑灭。
当天下午4点40分左右,正在S8号线信息工程大学站执勤的地铁民警周波巡逻到天桥时发现站外有烟。周波连忙向天桥下看去,只见地铁站高架下方一号站口外向南50米,江北大道由南向北方向一辆白色轿车发生自燃,火势很大,浓烟滚滚,不仅对道路上的车辆行人十分危险,而且也威胁到了地铁站的正常运营。
周波迅速带领警辅刘杰,组织地铁站务人员携带灭火器赶往现场进行灭火,对轿车驾乘人员进行救助,同时拨打了119电话请求消防人员前来增援。在消防队赶到前,周波和警辅共使用了5瓶干粉灭火器控制住了火源。两分钟后,大厂消防中队四辆救火车赶到现场处置,周波又和警辅帮忙做好现场交通疏导工作,确保消防队员顺利扑灭火势。
经现场了解,车辆驾驶员周某(23岁,南京浦口人)今年11月10日才从原车主王某处买了这辆二手车,花了12万元,还没有来得及过户。经调查,周某表示当天下午,他开车经过江北大道时,行驶过程中只听见“砰”地一声,引擎盖处就开始冒烟,很快车辆就开始燃烧。周某开始用车内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发现无法阻挡火势,正焦急之时地铁警方及时赶到。整个处置过程迅速高效,车辆未发生爆炸,无人员伤亡,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刚买两天的二手车还未过户就发生自燃,那么车辆损失的费用该由谁来承担呢?
江苏玖润律师事务所饶奋斌律师认为,此事件中,自燃产生的车损应该由买家周某自行承担。根据《买卖合同法》《合同法》 等相关法律规定,汽车属于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以交付为要件,当二手车从王某交付给周某的那一刻起,汽车的所有权即已发生转移,财产的风险也随之转移。至于未办理过户登记并不影响风险转移,办理过户登记只是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扬子晚报/扬眼记者 陈勇
通讯员 狄公宣 周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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