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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政治站位 发挥职业优势

辽宁律协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实法治保障

2018年11月29日13:36 | 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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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律师协会会长 杨兴权
辽宁省律师协会会长 杨兴权

人民网北京11月29日电 (陈羽)28日上午,全国律协召开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辽宁省律师协会会长杨兴权就辽宁律师落实中央和司法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全省律师为民营经济发展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的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 

今年11月1日,为了进一步推动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中央召开了民营企业座谈会,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司法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在第一时间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和《关于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律师服务民营企业专项公益活动,为重点民营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法治体检。

杨兴权表示,全面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司法部的工作安排部署,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辽宁律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的政治任务。辽宁省司法厅党组、辽宁省律师行业党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闻令而动,积极有效地组织全省律师开展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是辽宁律协及时传达、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和《关于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以及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有关部委召开的关于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的会议精神。

11月18日,辽宁省律师行业党委、辽宁省律师协会组织全省各市律师行业党委负责人、律师协会负责人和各地规模较大的律师事务所主任,召开了辽宁律师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动员部署工作会议,会上重点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和《关于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对司法部所明确的对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的四项工作任务进行逐一分解,作出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提出了明确的工作措施和要求。这次会议,标志着辽宁律师为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专项活动正式开始。

11月23日,辽宁省司法厅主持召开了全省重点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听取了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了5个方面14项工作措施,并就全省律师为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专项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

其次,辽宁律协遴选政治性强、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团队,深入重点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

到11月20日,辽宁全省14个市均组织了法律服务团队,有2518名律师参加服务团队。其中,民营企业较为集中的沈阳、大连两市的律师法律服务团队人数均在500人以上,鞍山市在200人以上。

目前,各服务团队已经陆续进入重点民营企业开展一对一的法治体检服务。此项工作中,我们积极协调省、市工商联,取得了他们的支持和配合,为我们开展体检活动提供了具体的民营企业名录,以及民营企业目前在发展中存在和亟需解决的法律问题,为我们法治体检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创造了条件。

三是辽宁律协组织律师专项课题调研组,就民营企业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理解、民营企业法治环境保障、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民营企业人身财产权利保障、民营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等进行专门调研。

目前,调研团队已经成立,并开展工作,拟定于12月中旬形成综合调研报告,提交辽宁省司法厅、省民营企业行政主管机关和省委省政府。

四是辽宁律协与省工商联联合举办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大讲堂。

11月26日,辽宁省律师协会、辽宁省工商联联合下发通知,利用全省司法行政视频会议系统,于12月2日在全省14个市同步进行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大讲堂。培训的对象为由省、市工商联圈定的相关民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法务人员。大讲堂授课人员为省律师协会选派的资深专业律师。大讲堂的重点培训内容为民营企业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民事法律风险防范、行政法律风险防范以及企业内部治理中的法律风险防范等。

杨兴权介绍,为进一步做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辽宁律协下一步还将扎实推进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有效开展培训活动

协调工商联部门,重点对民营企业家、中层管理人员和法务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解读,发挥律师队伍讲政治、知政策、懂法律的优势,向民营企业广泛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宣讲党中央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鲜明态度,宣讲国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决策部署,宣讲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宣讲政法各部门关于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引导民营企业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提高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

组织律师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政法机关就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所出台的文件精神和司法政策。引导律师在辩护和代理过程中,慎重行使申请对民营企业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等诉讼权利;对在执业过程中发现的对民营企业采取的不当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用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等违法行为,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和意见,及时有效地维护民营企业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是对典型案件进行集中攻关

组织专业律师对社会关注度高、社会反响强烈,涉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的典型案件,集中进行分析论证,形成法律建议和意见,以正常的渠道和程序向有关司法机关反映,推动有关司法机关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甄别和纠正。

三是加强指导,务求取得实效

把为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阶段性工作与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实的法治保障的常态性工作结合起来。由省律师协会定期组织法律服务团队伍负责人进行工作经验总结和交流,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面上的指导意见。要将法治体检专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形成解决问题的意见和方案,客观准确地反馈给体检对象。

(责编: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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