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警方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保卫清水蓝天
今年以来,泉州市公安局以“打击严重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建设天蓝水清地净的美好家园”为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大力开展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清水蓝天”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截至10月30日,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环境污染刑事案件21起,刑事拘留24人;查处环境污染治安案件48起,行政拘留39人。
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泉州警方高度重视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工作,将“清水蓝天”行动作为民生警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打四黑除四害”为抓手,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形成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公安与环保部门联合部署“清水蓝天”行动,制定重大情况报告、重点地区领导挂钩督导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公安与环保、检察机关等部门密切合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公安与环保部门针对案件管辖权及移送程序问题进行协商,规范、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提升侦办环境污染案件效能。
强化打击查处,震慑违法犯罪
泉州警方开展“清水蓝天”行动,强化打击非法排污、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行动,将群众反复举报的、社会反映强烈的、严重危害生态安全的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作为重点打击对象。同时,对重大案件实行督办制度,责令办案单位建立破案责任制,限期破案。今年来,共成功侦破上级公安机关挂牌督办环保类案件14起。5月14日,晋江市公安局接到环保部门移交的一起电镀污染环境案件,立即启动“三即十快”机制,多警种开展合成联动,于5月23日抓获2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该案成功破获。经查,该窝点在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未通过环评、环保竣工验收,未配套水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况下,非法进行电镀生产加工,生成的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到外环境。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在“清水蓝天”行动中,泉州市各级公安机关坚持把宣传引导作为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借助各种宣传媒介,通过组织媒体采访、编发新闻通稿、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专项行动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违法犯罪活动的现实危害,普及必要的法律常识,努力赢得社会支持和群众认可。今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悬挂横幅标语350余条、制作宣传展板190多个、发放宣传单9000余份,并利用公安新媒体发布相关信息,积极营造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良好社会氛围。(陈荣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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