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铁路运输法院管辖西咸新区行政案
2018年12月05日08:47 | 来源:法制日报
原标题:西铁运输法院管辖西咸新区行政案
记者近日从陕西省高级法院了解到,自2018年12月1日起,以西咸新区管委会、辖区5个新城管委会及其相应部门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辖区内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案件及辖区内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作出的行政行为的案件,统一由西安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受理对上述案件提起的上诉案件。上述案件的级别管辖标准按照现有规定执行。
2017年1月21日,陕西省委、省政府提出由西安市代管西咸新区、深入推进西咸一体化,标志着我国第七个国家级新区进入全面实体化的阶段。陕西高院在深入调研、广泛论证的基础上,形成《关于西咸新区辖区内行政案件指定管辖的规定》,报经最高法院批准。
自2016年起,陕西高院决定由西安铁路运输两级法院集中管辖西安、安康两市辖区内的行政案件和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改革以来,西铁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6085件,审结14262件,是过去同期受理案件的10倍;其中受理行政和环境资源案件14779件,占90%。此次对西咸新区行政案件进行集中管辖,是陕西法院继续深入推进案件跨区划管辖的又一重大举措。(记者 卢伟)
(责编:陈遥(实习生)、陈羽)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评论
- 关注
























第一时间为您推送权威资讯
报道全球 传播中国
关注人民网,传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