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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山阴法院:打造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新样本

2018年12月06日11:40 | 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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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山阴县人民法院从保障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出发,探索家事审判改革措施,创新司法服务社会和家庭的方式方法。经过一年多的推进工作,改革已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017年4月,山西省朔州市山阴县人民法院被确定为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试点法院。为了更好的推进改革,山阴县人民法院以岱岳法庭作为改革实验基地,先行先试家事审判改革。同年8月16日,岱岳法庭正式揭牌启动,揭开了山阴县人民法院推行家事审判改革的序幕。

为了夯实家事审判工作队伍根基,法院挑选工作经验丰富并有家庭生活经验的法官组成了家事审判专业化合议庭。此外,法院还要求其8个下属法庭的全部人员参与审判,从人力上保障了家事审判改革的顺利进行。

山阴县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家事纠纷诉前调解与立案庭衔接机制规定》,将部分案件在诉讼之前导入非诉解纷渠道,推动纠纷解决方式从“司法一元”向“社会多元”转变”的调解前置程序。

“多元”二字还贯穿于法院构建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的努力中。山阴县法院通过构建部门联动机制,实现了诉调对接联调网络在各乡镇的全面覆盖。此外,法院降低司法救助门槛,为贫困当事人提供各项法律援助。

如何有效化解家事纠纷及各种矛盾?山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志远表示:山阴县法院选择多管齐下合力化解。一是家事案件家庭参审。在案件审理中注重发挥家中长辈的作用。二是通过实行部门协作联动会审,将刑事、民事法官联动会审,以达到“三效合一”的效果。 三是法院继承和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入基层,案子审在村里,法庭设在“炕头”,将案件就地审理多方参与。四是拓展家事审判方式的适用范畴,对于承受压力和不幸,又备受家庭关注的人身损伤类案件,也同样采取家庭参与审理的方式。

面对家事纠纷中的婚姻家庭案件,山阴县人民法院则另辟蹊径,引入了“深度心灵触动”调解法。通过安排与当事人有相同婚姻经历的人与其进行面谈,从而与当事人实现“共鸣”,减少对抗。

在山阴县人民法院看来,案件完结并不意味着结束。对一些特定类型的案件,法院会开展跟踪回访,根据回访结果,对身心遭受严重创伤的当事人、未成年人和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提供救助或帮扶。

经过一年多的锐意改革,山阴县人民法院逐渐探索出了一条专业化审理和多元化解纠纷的成功之路。(管晓玲)

(责编:陈遥(实习生)、尹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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