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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普法 为青少年打好法治“疫苗”

2018年12月09日11:22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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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创新普法,为青少年打好法治“疫苗”

“以青春的名义倡议:不做校园施暴者,不做沉默受害者,不做冷漠围观者,我们的校园不容欺凌!”

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秦雨工作室”,检察官柳岚和400多名楚才中学学生铿锵有力的倡议声中,一场精彩的法治课落下帷幕。

“法治进校园:同上一堂法治课”活动,是武汉市“法治惠民”重点项目之一,也是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强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重要举措。

针对日益频发的青少年犯罪问题,武汉市从源头着手,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加强法治教育,为青少年打好法治“疫苗”。

“青少年群体是‘七五’普法重点对象。近年来,我们将法治教育贯穿于家庭、学校、社会各个环节,持续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立体式、体验式、活动式普法活动,打造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与校园法治建设相融合的新格局,有效提升了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保护伞’。”武汉市普法办主任李诗高说。

立体式普法

“线上+线下”法治宣传无缝对接

光明小学的招娣长期遭受奶奶虐待,同学发现后向老师汇报。接到老师报案后,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随即上门对招娣奶奶进行劝诫。

这是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秦雨工作室”制作的系列普法漫画“秦雨有‘画’说”中的一个故事。

“秦雨有‘画’说”系列普法漫画,通过检察院小助理“小洪”“小检”的学习、生活经历来讲述一个个法律小故事,让广大青少年从漫画中了解法律知识、体会法治理念。

“未成年人游戏充值能否要求游戏公司返还?”“快乐过暑假 安全不‘放假’”……

除漫画普法外,“秦雨工作室”还推出“指尖上的法治课”,结合时事热点,剖析典型案例,提示青少年防范风险。

记者了解到,与“秦雨工作室”的创新做法相似,武汉市各级普法责任制成员单位纷纷通过“两微一端”、短视频App等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

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武汉市教育系统将利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和微信,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开展宪法知识网上学习和宪法知识挑战赛。

线上普法求新求变,线下普法则务求实效。

今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实施办法》,首次将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教育等8大教育写入地方性法规。

自2016年秋季起,武汉市义务教育阶段初中起始年级的《思想品德》教材名称就已统一更改为《道德与法治》。中、高考还适当增加了法治知识内容,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素养和法治实践纳入学生考核评价中,引导学生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

截至目前,在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的过程中,武汉市已打造了“流动花朵”法治教育园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六大平台、法治文化示范学校等一批工作品牌。

体验式普法

变“填鸭式”灌输为“精准式”教育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5条,判决‘被告李成飞’犯过失致人重伤罪,拘役5个月。”5月18日,武汉市江岸区劳动街惠中社区内,一起发生在未成年人之间的故意伤害案“开庭审理”。

与以往不同的是,参加庭审的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法警等角色均由武汉市育才第二小学四年级学生扮演。

这是之前发生在国内一所小学的真实案件。此次模拟法庭再现了该案审理过程。

根据“案情”,学生李成飞在玩同学田萧乐购买的牙签弩时,弹射出去的牙签扎进了另一名同学的眼角,造成其眼眶骨折塌陷无法恢复,导致受伤学生一只眼睛终生残疾,鉴定为重伤。

“法庭”上,控辩双方、被告及其监护人围绕“什么是重伤”“是否是无意伤害”“监护人是否尽到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等问题进行了激烈交锋。

孩子们的精彩演绎,赢得了惠中社区居民阵阵掌声。

江岸区司法局花桥街司法所所长、该校法制副校长周国华表示,采取模拟法庭形式,用“以案说法”方法,不仅入脑入心,也是社区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

针对青少年群体的特点,武汉市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着眼于提升法治宣传效果,纷纷探索实施“体验式”普法,变“填鸭式”灌输为“精准式”教育,使青少年在“身临其境”过程中感受法律威严。

现在,“法庭审判”不仅“走”了出去,越来越多的司法、行政部门还主动邀请青少年“走进来”。

2017年初,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开启“反校园欺凌护苗工程”,依托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和区教育局德育办,建立区法院、区教育局和试点学校联席会议制度。

通过联席成员微信群,武昌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李锋不定期发布一些典型案例,邀请试点学校学生来法院旁听庭审,或公布涉案学校学生案件审理情况,试点学校有旁听需求也在群里及时反馈。

除以案说法,每月法院接待日,武昌区人民法院还会邀请学校安排学生来法院参观审判庭,与法官面对面交流。

“这些活动可能不会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通过一点点的浸润,有助于培育孩子们的法律意识,就像春雨一样润物细无声,也许在若干年后,我们就能发现它的意义。”李锋说。

活动式普法

寓教于乐让法治教育“活”起来

9月21日14时30分,刺耳的警报声在武汉市江汉区北湖小学响起。

正在教室上课的学生们听见警报声后,在老师和消防队员组织下,纷纷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着腰,有条不紊地疏散至指定的安全区域。

这是武汉市消防支队联合市教育局在北湖小学开展“2018年消防安全第一课”主题教育示范活动中的一个场景。

今年9月,武汉市消防支队在全市组织开展秋季“消防安全第一课”主题教育活动。活动期间,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开展“六个一”活动,即上好一节消防安全教育课、观看一次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开展一次灭火器材的使用培训、组织一次消防站或科普教育基地参观、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主题教育活动。

以活动为载体,向青少年普及法律法规,武汉各城区也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生动活泼的青少年法治教育。

汉阳区组织职能部门与学校开展结对共建活动,通过开展“小法官学校”“小交警学校”“小律师学校”“少年警校”等特色创建活动,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让法治教育贯穿青少年成长。

洪山区则充分利用青少年的喜好特点、作息规律和寒暑假时间,特别注重青少年普法平台的建设及法治氛围的营造,在部分社区内打造法治文化园,与团区委共建暑期社区法治托管班,在全区中小学实现“法治课堂”全覆盖。

记者了解到,洪山区还在珞南街银海雅苑社区打造了武汉市首座“娃娃普法”主题法治文化园。

统计显示,今年以来,洪山区共开展“法润童心·法伴成长”主题系列活动34场次,参与学生两万余人次。

健全普法机制

多方合力共筑青少年普法阵地

为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健全完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今年5月,武汉市普法办制发了《关于建立“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意见》就“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责任主体及承担的职责义务、工作机制和工作要求等作了规定。

在李锋看来,落实普法责任制关键靠人。“现在虽然要求‘谁执法谁普法’,但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对我们司法人员、政府工作人员毕竟是副职,难以提出量化要求,也很难进行量化考评。”李锋说,要落实普法责任制,关键要强化相关责任人责任感,使其发自内心地愿意做好这项工作。

热衷于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的李锋,在工作中也难免会遇到一些不服管的“刺头”。

“一方面,这些孩子自身法律意识淡薄,认识不到自己问题的严重性;另一方面,部分家长护犊心切,总说自己的小孩‘没有错’,不愿意配合工作。”李锋说。

李锋认为,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并不是哪一家的责任,需要学校、社会、家庭各方携手,才能取得实效。

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秦雨工作室”创始人秦雨持同样观点。

“关键是要营造全社会关心青少年普法教育的良好氛围,形成合力。目前,有的地方对青少年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度不高。”秦雨说。

秦雨建议,青少年普法教育不能平均发力,而应当突出重点,针对不同的青少年群体进行的教育各有侧重。

“比如针对留守儿童、盲童等社会弱势群体,要对他们进行自护教育,让他们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针对城市青少年儿童,则要侧重法律知识普及,让他们知法守法用法。”秦雨说。

秦雨还建议,青少年普法工作还应当主动适应新媒体带来的宣传、沟通方式变化,占领新媒体普法阵地。

秦雨跟记者算了一笔账:检察官线下讲课,一节课受众几百人;通过武汉市教育局开发的“教育云”平台,一节课受众近50万人。

“新媒体将是未来青少年普法教育的主阵地。我们将深耕新媒体普法领域,提供形式更加多样的优质普法产品。”秦雨说。(记者 刘志月 实习生 刘欢 通讯员 王继明)

(责编:朱紫阳、袁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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