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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法院“一庭一品”特色纷呈

2018年12月23日14:54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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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温岭法院“一庭一品”特色纷呈

“先坐下来聊聊亲情文化吧。”

几天前,在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大溪法庭家事调解室里,大溪法庭副庭长江俊溢正在调解一起离婚诉讼。在给双方当事人泡了茶后,他拿着案卷和笔录坐下,阳光正透过法庭大楼玻璃照射进来,门外的亲情文化宣传画映入眼帘。

温岭法院地处浙东南沿海,辖区经济发达,人口密集。每天,温岭60多名人民法庭的工作人员,以其各自庭独有的方式,解开一个个当事人心中的烦心锁。

温岭法院院长陈文通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法庭是基层司法服务的窗口,作为浙江省派出法庭最多的基层法院之一,温岭法院在6个人民法庭深入开展“一个法庭创一个品牌”特色法庭创建活动,融入当地特色元素,并通过将法庭文化“融化于物、要求融化于行、融化于规”,为诉讼当事人及当地群众所感知,从而营造出良好的法庭文化氛围,增强群众对法庭工作的认同感。

司法文化助力司法创新

大溪法庭位于“中国水泵之乡”温岭大溪镇,自1965年10月设立以来,已经走过53年风雨历程。

今年4月,大溪法庭新大楼建成启用,往日需要加高档案室、布置抽水机,甚至“橡皮艇送饭”的工作困境,成为历史。新大楼的落成,为审判工作提供良好的环境,也对司法审判工作提出新要求。

走进大楼,阳光从窗户投射而入,将一楼大厅墙上的三幅卷轴画衬托的耀眼夺目,白墙上书写的“法律”“办案”“审判”六个黑体大字,显得格外神圣庄重。

大溪法庭庭长马招财从1994年起,就一直在人民法庭工作,如今已扎根基层20年。马招财介绍,法庭大楼的二楼特色海报“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众人划桨开大船、“1+1>2”等,体现了要增强干警们的求知欲、凝聚力、执行力。三楼则以本地人文景观做成贴画,“方山之正”,象征为人端正,执法如山;“太湖之清平”,寓意为人清廉,秉持公正;“前贤赵大佑”,代表勤政,为民服务。法庭内还有书香阅览室,心理咨询服务站,为干警提供如家般温馨服务。

马招财说:“新法庭建成,条件是好了,但只是个躯壳,需要更多文化支撑,进而在司法为民上不断创新。”

为此,新法庭除了各种文化布局,还在立案大厅放置了“智慧法院”“移动微法院”推广海报,当事人仅需在客户端上传起诉状、证据原件等材料影像,即可完成网上立案。今年以来,大溪法庭134起案件通过网上立案,实现当事人“一次不用跑”。为了提升保障与服务企业的司法能力和水平,大溪法庭改变以往“以案说案”被动的服务模式,做好开堂问案工作,还建立企业诉前普法机制,不定期地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解答等活动。

在马招财看来,“老百姓不太懂法,但法的种子在他们内心,要学会在复杂的办案环境和繁重的工作压力下,不断地培育、浇灌百姓心中的种子,使之生根、发芽,坚定他们的法律信仰,文化就是我们的主打品牌”。

协助调解员就地解纠纷

许多基层法官,都会与箬横法庭庭长王晓波有着类似的感触,初到乡村法庭的新鲜感,很快被各种忙碌取代。

王晓波注意到,法庭一年到头要审理六七百件案子,婚姻家庭、继承、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占了大多数……这些类型的案件中,多涉及到亲情、乡情、友情,虽说可以依法“轻易”宣判结案,但如果光解法结,双方心结未解开,往往会案结事未了,产生新的矛盾纠葛。

要做到化干戈为玉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就必须既尊重法理,也注重情理。遇到当事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的情况,除了法庭推荐的以各村干部为主的一批固定的“协助调解员”之外,当事人也可以选择自己信任的其他人来主持调解。

协助调解员,最早出现在箬横法庭。2004年,法庭从辖区539名人民调解员中聘请了25名为协助调解员。

见到江春芳时,齐耳短发,藏青色的合体制服上,蓝白相间的丝巾衬出文雅气质,但一看到当事人来,她立马闪现出风风火火的性格,跑进跑出,干练利索。

1954年出生的江春芳,有着多重身份,箬横人民法庭驻庭调解员,浙江省党代表。2012年,箬横法庭设立了春芳妇女维权工作室,江春芳在这个小小的工作室里,化解了300多起纠纷。

“春芳在法庭就像定海神针一样,她有经验,熟悉当地群众,很多棘手的事情她都可以解决。”王晓波提起江春芳时,脸上露出了笑容。

在一起离婚纠纷庭审过程中,男女双方因谈不拢,一个尚在襁褓里的孩子就直接被扔在法庭上,各自都不管走了,这可把审理法官看傻了眼,向江春芳求助。江春芳就马上买来奶粉、尿不湿,先照顾起来,又马上联系当地福利院。

孩子的奶奶,听说自己的孙子都是法院在帮助悉心照顾,羞愧难当,忙赶到福利院把孩子接回去,并保证以后善待孩子。

王晓波深有感触地说,“很多民事纠纷,光靠判,可能并不能达到令各方满意的效果,但引入协助调解员力量,可以有效弥补法官的先天不足,特别是年轻法官,欠缺人生阅历和群众工作方法,做起调解工作来显得生涩。协助调解员制度,尊重乡土社会里日常生活固有逻辑,在解决农村法律纠纷时,可起到意想不到的调和作用,也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就地化解纠纷的理念,渗透在箬横法庭每位法官心间。在法官林子云笔记本上,写满了工作心得——能调则调,多调少判;有同情心、善良,办案要用心;思路要清楚,要以证据为中心……

在一起相邻权纠纷中,原告、被告是叔侄,为建房问题起诉到法院,案子已经开过一次庭,也调解过,但双方因为积怨很深,态度也都很坚决,不肯相让。庭后,林子云又向村干部了解情况,紧靠争议焦点调解,最终,双方互让一步,不再对立。

林子云说:“要是简单宣判,这亲戚的关系就彻底僵了。法官最重要的就是务实,尤其是在基层,各种情况比较繁琐。做调解则更要有耐心,要和群众多交流,协助调解员就是我们箬横法庭的主打品牌。”

曙光法庭唱响和谐渔歌

温岭市石塘镇是中国大陆新千年第一缕曙光首照地,也是一个古老的渔村集镇。就在这“屋咬山,山抱屋,屋环海”的小镇上,一栋三层高的旧楼,傍海而立,就是石陈法庭所在地。

队伍不大,能量不小,7个人,管着面积28.47平方公里,58个行政村、7.3万人。因地制宜,巧借渔区特点,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维护渔村的和谐稳定。

法庭的回廊上,挂着几幅精巧的剪纸画。走进三楼陈列室,泛黄的奖状、报纸,记录着石陈法庭20多年来的历史和成绩。

石陈法庭庭长江伟向记者介绍,这是法庭干警们精心挑选的“千年曙光碑”、石屋、大奏鼓等代表渔区风情的照片,邀请当地手工艺术家制作而成,形成法庭特色渔区文化宣传长廊,将“和为贵”“和气生财”等理念,用渔民看得懂的形式表现出来。

“和气生财”的理念,也帮江伟成功调解了渔区纠纷。经过3个多月休渔期,每年9月的开渔,石塘渔港上百艘渔船修葺一新,整齐停靠,统一启航,开始新渔季的捕捞生活。

“要不是开渔前把赔偿的事情解决好了,我这条船可能就出不了海了。”船老大张某不禁感叹。据了解,李某是张某所聘的机舱员,主要负责燃油机的维护。去年5月15日下午,休渔在家的他骑着电瓶车回家的时候,不小心把行人蔡某给撞伤了,双方一直对赔偿费用协商不下。蔡某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庭。

江伟在船上找到了李某,不断地劝说做他思想工作。看李某一直不松口,江伟说,“如果开渔前不把这场纠纷解决,你就暂时不能出海。”

一听开渔不能出海,李某倒没什么,本在观望的船老大张某先急了:“他是机舱员,没有他我们怎么出海?燃油机出问题谁来修?这个玩笑可不能开。”于是,他答应配合法官做李某的思想工作。江伟紧接着和蔡某的代理人协商,“现在你们两方各让一步,以后和和气气的,多好!”

在江伟和船老大张某的耐心劝导下,双方最终达成了分期支付的调解协议,船老大先替李某垫付5万元。

在石塘,极目四望,路是石铺,街是石造,巷是石围,房是石砌,被誉为“画中镇”和“东方的巴黎圣母院”。但这特殊的地形,却给找人、送达带来了难度。江伟说:“石塘一带的村子大多是靠山的,而且门牌号不是很规范。有时你要找80号,好不容易爬山路找到了79号,以为80号就在旁边,但80号却在另一个山头。”

这一点,协助执行员杜新成深有体会,他刚进入石陈法庭工作没多久,负责全庭的送达工作,石塘山路多、台阶多,短短一个多月,他瘦了10多斤。

地理上的曙光法庭,也是司法上的曙光法庭。石塘是全国著名渔业乡镇,大多数捕捞养殖户是渔民出身,文化程度低,不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订合同被人钻空子,自己上当受骗还蒙在鼓里;亏了不是想着怎么打官司,而是动不动想用武力来解决等。

石陈法庭想其所想,让渔民用最短的时间、最低的成本、最便捷的方式获得司法服务。休渔期里,干警们利用渔民补网修船,停船靠港的便利,对船老大、渔民、鱼贩,分别开展合同法、劳动法及有关涉渔法规的宣传。

石塘外出人员较多,有些以船为家,经常难以或者不愿意到庭,法庭通过QQ、微信进行视频调解、开庭,邀请渔政管理人员、“船老大”、当地人民陪审员等参与,形成化解纠纷合力,还将全过程录音、录像,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辐射效应。“通过各种方式,让‘和谐渔歌’的法庭品牌成为一种法治文化,深入人心。”江伟说。

就是这样,温岭法院的“一庭一品”建设,融入了诸多地方特色,注重机制创新,真正让“小法庭”成为法官成长的“大舞台”。 (记者 王春 本报通讯员 李洁 余杰妮 )

(责编:尹深、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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