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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检察职能 适应人民需求

最高检全新内设机构亮相

本报记者  李  贞
2019年01月04日04:37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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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3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张军,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童建明介绍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改革内设机构,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有关情况。

  

  ■ 机构改革强调统一规范

  内设机构改革是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重要任务之一。本次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最高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设置。

  改革后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厅(新闻办公室),第一至第十检察厅,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国际合作局,检务督察局(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

  张军指出,最高检内设机构改革是一次重塑性变革,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一是满足人民群众需要。二是突出专业导向,提升专业能力,检察机关是专门机关,要有专业思维。三是实行捕诉一体,优质、高效完成检察刑事职能。四是坚持统一规范,“以上率下”,统一业务机构名称职能。

  在最高检内设机构改革完成之后,下一步地方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也将继续推进。童建明指出,此次机构改革特别强调统一和规范。要求下级检察院跟上级检察院的主要业务机构设置原则上要对应,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的名称要统一。地方检察机关的机构改革方案已经印发,原则上要在今年3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

  ■ 民事行政检察厅一分三

  本次改革将原有的民事行政检察厅一分为三,分别是民事检察厅、行政检察厅和公益诉讼检察厅。这一举措意义何在?

  张军介绍说,改革前,刑事检察机构有4个,而负责民事行政公益检察的机构只有一个,“重刑轻民”“重刑事轻行政”的问题客观存在。过去几年间,民事申诉案件大幅上升,远超刑事申诉,行政申诉也有上升。2017年6月,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修改,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职能,原民事行政检察厅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新时代对检察机关职权行使的需求。为应对这一变化,此次改革也将公益诉讼检察专门分立出来。

  机构调整了,检察官的人数、能力能够跟上吗?这将是最高检机构改革后需要解决的问题。去年5月,最高检设立了103人组成的民事行政案件专家委员会,由经验丰富的律师、退休法官、专家学者等担任委员,为办案提供相关的咨询意见。张军表示,去年10月份,最高检内网上还增设了检答网,回应各级检察机关每一名检察官提出的问题。运行两个多月来,全国93%的检察官登录加入检答网,问询问题有5000多个,80%都在三两天内得到了答复。

  ■ 增设第九检察厅

  此次改革,最高检增设第九检察厅,专门负责未成年人的检察工作,此项变化也很受外界关注。

  中国有近3亿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关系到亿万家庭的幸福,也关系到祖国和民族的未来。

  童建明指出,对于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有两个特点:一是专业化要求很高,刑事诉讼法要专门设有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特殊程序。二是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社会的支持要求很高,比如对未成年人要进行社会调查,了解未成年人的家庭、社会背景,还需要引进一些心理辅导。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贯穿了刑事诉讼全过程,检察机关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既有特殊的职责,也有特殊的便利条件。设立专门的机构,有利于集中运用好法律赋予的特殊程序和特殊手段,也有利于和社会组织加强沟通协调,动员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一起做好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工作。

  童建明表示:“第九检察厅的设立,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我们将以此为新的起点,努力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责编:袁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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