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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初一无故遭打 嫌疑人岂能遗漏

湖北红安:依法追诉一名寻衅滋事案漏犯

2019年01月07日08:12 |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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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大年初一无故遭打,嫌疑人岂能遗漏

大年初一,在外打工回湖北红安过年的程某莫名其妙被殴打,心情极度郁闷以致离乡时留下心结。围殴的4人竟还有一人未被立案,多亏红安县检察院检察官从案卷中发现疑点,依法追诉该名漏犯。严格公正司法令受伤的程某宽慰不已,他委托家人给检察官发来短信:“检察官让我们这些在外的游子觉得家乡还是温暖的……”

2018年正月初一,本是个喜庆的日子,从广东回老家红安过年的程某驾车经过某路段时,因其车牌号、车辆颜色及型号,同另一辆刚刚逼倒一辆摩托车的车辆相似,就被摩托车车主的朋友拦下兴师问罪。双方发生争执和推搡。程某遭到殴打,并被对方4人推倒在公路护栏外的坎坡下。经鉴定,程某身体损伤为轻伤二级。

该案移送红安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在询问被害人及其亲属时了解到,因该案发生在春节当天,程某却无故遭受暴力,等不及身体痊愈便匆匆离开,对此次回乡体验灰心失望,说出再也不想回乡的消沉之语。

检察官通过电话对程某开解劝导,并用行动向其证明,司法机关绝不姑息任何一个有罪之人。承办检察官通过审查案卷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和听取被害人家属意见,发现程某所受损伤应系围殴的4名犯罪嫌疑人共同行为所致,而公安机关仅将之前的3人以故意伤害罪移送审查起诉,遗漏了后来加入共同犯罪的拦车人的哥哥。检察官遂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要求对遗漏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并移送审查起诉。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检察院改变了罪名,以寻衅滋事罪对该案4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近日,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前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判处被检察机关追诉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记者 郭清君 通讯员 叶竹君 蒋长顺)

(责编:陈遥(实习生)、尹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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