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

湖北省委统战部强力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

百条法律意见助力依法决策

2019年02月01日10:20 | 来源:法制日报
小字号
原标题:百条法律意见助力依法决策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湖北省立丰律师事务所律师龚璇提出要增加的这15个字,最终写进了湖北省委统战部与官方网站技术维护单位的合同中。龚璇是湖北省委统战部聘请的两名法律顾问之一。

湖北省委统战部合法性审查机构组织对《网站技术维护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时,龚璇提出了修改第六条的意见。

“在合同中,对变更和解除都作出约定,以保证双方均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避免双方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龚璇在《审查意见登记表》上写道。

龚璇还对这一合同的其他3处提出审改理由。

这是湖北省委统战部探索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工作,完善合法性审查机构,依法构建科学发展统一战线,逐步走出一条源头治理、依法决策、依法善治之路的缩影之一。

湖北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尔肯江·吐拉洪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明确要求广大统战成员和机关干部要强化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思维。

为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保障行政决策合法、民主、科学,2017年10月,湖北省委统战部正式建立合法性审查机构,由湖北省委统战部研究室和相关处室法律专业毕业的干部、聘请的法律顾问组成。

按照规定,湖北省委统战部合法性审查机构主要负责对统一战线需要提交部务会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文件(涉及人事任免事项除外),部机关制定的具有党内法规性质的意见、规定、制度等文件,部机关起草制定的维稳处置突发案(事)件、涉法涉诉信访等案件,部机关重要民商事合同、其他需要从党内法规和法律方面进行审查的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

部机关各处室起草的具有党内法规性质和涉及法律层面的文件、文书,按流转程序呈送分管部领导审阅,提出交由合法性审查机构审查,再报部主要领导决定提交部务会讨论。

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文件、文书要指定具体审查人员,审查人员出具是否合法的书面意见,对不合法的内容应明确提出修改意见。

据统计,湖北省委统战部合法性审查机构成立后,已为部机关起草的各类合同、法规性文件、民族宗教工作、内部管理规定等文书内容进行了21次合法性审查,提出了近100条具体意见和建议。

“《湖北省统一战线工作问责办法》经过合法性审查后,干部对文件更信任,推行更有信心,执行更自觉。”湖北省委统战部办公室干部晏仁富说。

“经过合法性审查后印发的《湖北省统战干部‘十五个严禁’行为规范(试行)》,让大家对文件认可度进一步增强,能够更自觉地对照行为规范,严守纪律规矩,切实做到知行合一、令行禁止。”湖北省委统战部干部处杨昆说。(记者 刘志月 通讯员 杨卫东)

(责编:陈羽、曹昆)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