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国法院受理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逾26000件
中新社北京3月2日电 (黄钰钦)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2日表示,2018年,全国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26481件,审结25623件。同比2017年,受理数增加3752件,上升16.51%;审结数增加2986件,上升13.19%。
当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17-2018》和《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17-2018》,江必新在发布会上作上述表示。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自2014年6月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以来,已三次以白皮书形式发布环境资源审判总结报告。本次所发布的《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17-2018》包含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内容。
江必新指出,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惩治环境资源犯罪,坚持罪刑法定原则,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刑事审判的威慑和教育功能。
据统计,2018年,全国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26481件,同比2017年,受理数增加3752件,上升16.51%。2018年,全国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民事一审案件192008件,同比2017年,受理数增加14507件,上升8.17%。
在总结环境资源审判经验方面,江必新表示,2017年7月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四批37件典型案例。“其中,2017年12月、2018年11月围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先后发布两批典型案例。通过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召开第二次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指导力度。”
据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王旭光介绍,本次发布的10件典型案例侧重于生态环境保护,涉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他以其中一则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例指出,“随着中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邻避’问题越来越多,‘邻避’冲突逐渐呈现频发多发趋势。本案的审理对于如何依法破解‘邻避’困境提供了解决路径。即对于此类具有公共利益性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充分保障公众参与权,尽可能防止或者减轻项目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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