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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通报响水爆炸事故环境应急处置最新进展

“大坑”中的强酸废水中和后已暂存

2019年03月30日11:08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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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大坑”中的强酸废水中和后已暂存

生态环境部29日通报了响水“3·21”爆炸事故环境应急的最新处置情况。生态环境部指出,截至目前,爆炸事故核心区“大坑”中的强酸废水中和后通过管线运送至裕廊化工污水处理厂暂存,然后将分四类进行处置。

响水“3·21”爆炸事故发生后,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部长李干杰迅速作出批示,要求全力协助支持地方做好事故环境应急处置工作,切实防范事故次生环境灾害,副部长翟青第一时间赴现场组织应急处置工作。3月26日至27日,李干杰也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情况。

生态环境部指出,此次环境应急处置的重中之重,就是处理爆炸产生的废水,同时密切监控周边河流、水系,保障未经达标处理的废水一滴都不能排到外环境中。

据生态环境部应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按照处置方案,生态环境部工作组将目前废水主要分为厂区积水、爆炸大坑废水、污染较轻河水和污染较重河水四类。根据应急方案,将首先处理厂区积水和爆炸大坑废水,考虑到未来几天可能出现降雨,工作组同步着手准备处理受污染河道(新丰河)的水体,避免污染外溢。

生态环境部说,按照应急处置方案,爆炸核心区大坑、场区强酸废水以及新丰河受污染水体将通过管线连通至上述裕廊化工污水处理厂内暂存,最终实现达标排放。为确保水质达标排放,应急工作组在新民河与陈家港水处理有限公司分别设置了应急监测装置。

据生态环境部介绍,截至目前,生态环境部共组织各方专家50余名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指导,并从全国调配了应急监测和处置的专业力量,制定了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江苏生态环境厅组织全省200多名环境监测人员和生态环境部淮河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人员驰援。

在生态环境部工作组的指导下,截至3月27日,江苏省目前共出动28辆监测车,100余台监测仪器,在爆炸现场周边布设6个大气监测点,对新民河、新农河、新丰河、灌河加密布设14个水质监测断面,及时出具9000多个监测数据,并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调整监测方案,适时开展爆炸现场的土壤、地下水环境监测。(记者 郄建荣)

(责编:陈羽、袁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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