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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好榜样候选人:四川 叶红

2019年04月04日09:34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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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俗称“没有围墙的监狱”,管理对象被称为“高墙外的服刑人员”。常言道,改变一个人难,改变一个走上歧途的人更难,在“高墙”外改变一个走上歧途的人则难上加难,旌阳区社区矫正司法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叶红,从事的就是社区矫正这项难上加难的工作。

2009年,四川省司法厅从全省监狱(劳教所)抽调人民警察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当时作为德阳监狱民警的叶红毫不犹豫地到旌阳区司法局入职。可最开始的社区矫正工作却没有叶红想象中那般顺利,虽然有专业的法律知识,但以前的监狱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却有着很大区别,一时间觉得自己有种“有劲无处使”的感觉。为此,叶红丝毫不敢怠慢深入基层、辛勤工作。“上班时间不够,那就约好对方下班后抓紧过去;白天时间不够,那就利用晚上时间。”一个月下来,叶红跑遍了旌阳区公、检、法和15个乡镇(街道)派出所核对、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档案信息。加班加点对每名所属社区矫正范围的人员建立信息档案,掌握了全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第一手信息资料,全面掌握了旌阳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情况。同时,为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业务能力,叶红一头扎进有关社区矫正的法律法规中,认真学习、深入钻研,办公桌前,家中书房里……到处都是她勤奋的身影。功夫不负有心人,叶红先后设计制作了《社区服刑人员须知》《社区矫正工作手册》《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学习笔记本》等社区矫正读本和手册,率先推行《社区矫正工作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实现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层层分解、层层落实。2010年,叶红被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聘为课外专业课兼职教师,先后为1800余名学生教授社区矫正课程,受到一致好评。2017年叶红作为四川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个人受到人社厅、司法厅联合表彰。

“红姐,我现在生活得很好,感谢你对我的尊重和耐心教诲,将我从沦落的悬崖边上拉了回来。”每个月,原社区服刑人员王某都会打电话给红姐,表达自己的感谢。2009年至今,叶红一直坚守社区矫正事业,为数百个像王某一样的迷途者指引回归社会的路,而其中最令叶红难忘的是段三(化名)。

2016年6月下旬,当时保外就医的段三称因为经济纠纷,他被逼债不想活了,死之前想要最后见一眼曾帮助过他的叶红。当时正值中午1点过,年审完车的叶红开车回家,途经市区彩虹桥时车辆抛锚,正准备找拖车拉去修理的时候接到司法所的电话称,段三要自杀,死之前最后想见她一眼。来不及多想,叶红匆匆赶去市区某小区段三准备自杀的现场。在现场,叶红看到110警察都到位了,小区里有很多人围观,段三的母亲、侄子在一角哭泣,而段三脸色惨白,精神亢奋地双手持两把刀架在脖子上,随时都有生命危险。见叶红来了之后,段三哭着对叶红说“如果不是叶姐关心我,我早就死了”。最终,在经过两个小时的耐心、细致地沟通,段三放下了手里的刀。随后,叶红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援助律师理清段三的三角债务关系。至此,这件事才得以圆满落幕。而事后,叶红仍不免后怕,但是当时为了挽回一条生命,叶红没敢多想。

叶红说,作为一名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帮助迷途的矫正对象重新回归社会是她最大的快乐,一切的付出都是值得的,然而对家庭叶红却自认有不少亏欠。2014年,叶红母亲病重,有一次母亲在病房忍不住责备道:“红红,你一天到晚只晓得工作,妈哪天走了,有你后悔的喔!”叶红深知对不住妈妈,只是躲到一旁默默地抹眼泪,但却没有因此而放弃工作。也是在那一年,由于白天忙工作,晚上照料母亲,叶红一下子苍老了很多。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一份努力一份回报。凭着叶红对工作的热爱和执著,使旌阳区社区矫正工作有了长足进步,多次获得省、市表彰。 

(责编: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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