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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监督好榜样候选人:安徽 张李明

2019年04月04日09:50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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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小到交警开出一张罚单,大到城管强拆违法建设,都是行使行政执法权的一种表现。“然而有权不可任性,只有对这些权力进行有效监督,执法者才能规范用权,老百姓合法权益才能得到切实保障,国家法治进程才会不断向前推进。”说这句话的人正是安徽省滁州市政府法制办科长张李明。10年多来,他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取得了突出成绩。

忠于本职,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实干家,让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个案监督是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抓手。他坚持现场办案,不回避;坚持全面核实,不偏驳;坚持实事求是,不袒护,坚决纠正违法执法行为,坚定捍卫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凤阳县某港务公司是建设运营港口的一家企业。三年前,该公司负责人还忧心忡忡,以前货物港务费每年都是按照一定比例返还,但是2015—2016两年却一直没有返还,严重影响企业发展。

当公司反映问题的批示件转办给他后,他发现这是一起征收行政事业性费用案件,随即启动个案监督程序。他上门听取诉求,多方查阅文件,认真分析案情,发现问题症结是主管部门在相关政策的理解上有一些偏差,加之当时主管部门管理体制调整、财政保障机制变化,导致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经过反复研讨,他找准法律支撑,出具执法监督意见,纠正了主管部门错误认识,支持了公司诉求,最终返还公司180多万元。

勇于担当,做行政执法监督改革的探路人,让广大群众享受执法改革的红利

近年来,原安徽省法制办在全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试点,他积极争取,先后承接行政执法权向乡镇延伸等“硬骨头”。

来安县汊河镇是皖东对接南京的桥头堡,城镇建设秩序井然,环境干净整洁。然而几年前,镇上私搭乱建、占道经营、环境卫生脏乱现象较多,由于镇里没有执法权,看得见、管不到,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查处,群众意见较大。是迎难而上、大胆探索,还是听之任之、暂放一放?他毅然选择了前者。

他深入调研发现:县直部门人手紧张,无人可派,派驻执法不可行;授权执法需要省政府批准,协调难度大。他最终采用委托执法模式,采取“横向整合力量,纵向委托到位”方式,在三县六镇推进试点。在执法权限上,选择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领域,确保乡镇能够用得上、接得住。

实践证明这是一条切实可行的改革路径。目前47个乡镇成立了执法机构,配备了执法队伍,查处违法建设上千起,拆违数万平方米,乡镇建设面貌和人居环境显著提升,为乡村振兴、美好乡村建设提供了坚强执法保障。

此外,他还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相关经验做法被安徽省委改革办肯定推广;全力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省现场会在该市召开。

敢于尝试,做行政执法监督创新的践行者,让广大群众感受执法监督的实力

有人会说,同为政府部门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会不会沦为“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局面?他的回答是“不可以”。他率先制定《滁州市行政执法人员不良执法行为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对常见的5类23种不良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并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重点解决不文明不规范执法问题。

来安县某市场监管所长,对投诉举报类新型案件不熟悉,在办理一个案件时适用法律不准确。当时一些人认为,错误不大,制度也刚刚施行,这次就算了。“既然有制度要求,就应当严格执行,不能拿制度当摆设;干执法监督就要动真格、硬碰硬,不能光做老好人”,他坚决将其记入不良执法档案。

此外,他还不断创新执法监督手段,先后制定滁州市执法监督员现场监督重点执法活动、执法监督员定点联系企业、行政执法情况通报等制度,有力地促进了执法机关规范执法。

(责编: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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